关于印发2015年河北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保局,定州市、辛集市环保局:
为切实加强重点监控企业的动态监督和管理,深化“十二五”总量减排工作,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环办〔2014〕116号),现将我省2015年国家重点监控的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共涉及企业812家,其中废水企业158家,废气企业241家,污水处理厂21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家,重金属企业135家,危险废物企业61家。
为最大限度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根据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31号令),请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将本辖区内的2015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具有试验、分析、检测等功能的化学、医药、生物类省级重点以上实验室、二级以上医院、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或者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单位、三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单位和其他有
必要列入的单位一并列入2015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定后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格式参照2015年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请于2015年1月23日前报省环保厅备案,并根据环境保护部、省环保厅有关要求和技术规定,加强对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附件:河北省2015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
一、废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58家)
二、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241家)
三、污水处理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214家)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3家)
五、重金属企业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35家)
六、危险废物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6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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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关于印发2015年河北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时间:2015-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