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吕竹青副厅长在全省危险废物智能监管体系建设的讲话 | ||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索引号 | 000218077/2018-00064 |
| 主题分类 | 政策 | 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18-01-19 | 主题词 | |
| 效力状态 | |||
吕竹青副厅长在全省危险废物智能监管体系建设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听取了各市智能监控体系建设进展情况汇报,以及企业在安装、联网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总的来说,各市和企业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部分地方仍然存在重视不够、推进缓慢等问题,部分企业仍然存在抵触、观望、推脱等问题。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是高度重视、全力推进。今天,我再重申一次:全省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一项具体举措,是由省公安厅、省环保厅主要领导同志共同研究决定的,是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迫切需求和必然趋势。希望大家能够清醒的认识当前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推动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工作,务必确保智能监控体系如期建成。各市环保局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全力推进此项工作,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密调度,将监督指导企业安装和联网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坚决杜绝出现不安装或不按要求安装的特例,对成为反面典型的企业严厉予以惩治,确保辖区智能监控体系如期、保质建成。
二是跟踪问效、强化责任。各市环保局主管负责同志要及时跟踪问效、及时协调调度、及时解决问题,多赴现场,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和责任体系,扎扎实实、有条不紊地做好各项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统计情况按照要求上报省环保厅。
对到期未完成的企业,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建设全省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的通知》(冀环办发〔2017〕112号)要求,不得为其颁发排污许可证,不得为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任何手续(包括:改扩建备案、新发许可证、试生产到期换证、五年到期换证及变更法人、法定代表人等),暂停其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并作为2018年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的重点检查对象。
下一步,省环保厅将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全省通报;对未按要求如期完成安装、联网任务的企业,组织有关部门和审计机构对其可能存在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彻查,如发现存在违法犯罪问题,将暂停其一切危险废物转移活动,暂扣或吊销相关环保资质,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三是履职尽责、协调联动。土壤处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统计进展情况,对不能按时按要求报送的,及时印发工作进展通报。环境信息中心要加快省级和市级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并组织提供省固废平台所需的服务器资源;省环境信息中心、固管中心要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完成智能监控信息与省固废平台对接。各市环保部门要选取3至5家示范单位,其中,经营单位不少于1家,产废单位不少于2家;石家庄市要至少选取2家经营单位和3家产废单位作为示范单位;各市示范单位要于1月底前完成安装、联网工作,要于1月18日前将示范单位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土壤处邮箱。
省环保厅土壤处,省环境信息中心和省固管中心,以及各市环保部门和企业,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不得出现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的情况,文件、纪要等已明确规定了各单位任务分工,要主动认领、按时完成,谁耽误工作谁负责!
最后,我再强调一点,此项工作中,各级环保部门不得推荐、指定、限制企业选取智能监控设备生产和服务厂商!最近,有一些情况反映到省环保厅了,有的打着省环保厅指定的旗号招揽生意,还有个别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推荐、指定设备生产和服务厂商!今天,环保部门和有关企业都在,我强调一下,省环保厅未指定过任何设备生产和服务厂商,如省环保厅收到举报,那么,我们将按程序组织查处。
同志们,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建设,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共同努力,在这里拜托大家积极推动,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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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竹青副厅长在全省危险废物智能监管体系建设的讲话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8-03-05
吕竹青副厅长在全省危险废物智能监管体系建设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听取了各市智能监控体系建设进展情况汇报,以及企业在安装、联网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总的来说,各市和企业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部分地方仍然存在重视不够、推进缓慢等问题,部分企业仍然存在抵触、观望、推脱等问题。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是高度重视、全力推进。今天,我再重申一次:全省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一项具体举措,是由省公安厅、省环保厅主要领导同志共同研究决定的,是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迫切需求和必然趋势。希望大家能够清醒的认识当前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推动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工作,务必确保智能监控体系如期建成。各市环保局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全力推进此项工作,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密调度,将监督指导企业安装和联网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坚决杜绝出现不安装或不按要求安装的特例,对成为反面典型的企业严厉予以惩治,确保辖区智能监控体系如期、保质建成。
二是跟踪问效、强化责任。各市环保局主管负责同志要及时跟踪问效、及时协调调度、及时解决问题,多赴现场,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和责任体系,扎扎实实、有条不紊地做好各项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统计情况按照要求上报省环保厅。
对到期未完成的企业,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建设全省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的通知》(冀环办发〔2017〕112号)要求,不得为其颁发排污许可证,不得为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任何手续(包括:改扩建备案、新发许可证、试生产到期换证、五年到期换证及变更法人、法定代表人等),暂停其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并作为2018年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的重点检查对象。
下一步,省环保厅将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全省通报;对未按要求如期完成安装、联网任务的企业,组织有关部门和审计机构对其可能存在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彻查,如发现存在违法犯罪问题,将暂停其一切危险废物转移活动,暂扣或吊销相关环保资质,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三是履职尽责、协调联动。土壤处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统计进展情况,对不能按时按要求报送的,及时印发工作进展通报。环境信息中心要加快省级和市级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并组织提供省固废平台所需的服务器资源;省环境信息中心、固管中心要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完成智能监控信息与省固废平台对接。各市环保部门要选取3至5家示范单位,其中,经营单位不少于1家,产废单位不少于2家;石家庄市要至少选取2家经营单位和3家产废单位作为示范单位;各市示范单位要于1月底前完成安装、联网工作,要于1月18日前将示范单位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土壤处邮箱。
省环保厅土壤处,省环境信息中心和省固管中心,以及各市环保部门和企业,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不得出现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的情况,文件、纪要等已明确规定了各单位任务分工,要主动认领、按时完成,谁耽误工作谁负责!
最后,我再强调一点,此项工作中,各级环保部门不得推荐、指定、限制企业选取智能监控设备生产和服务厂商!最近,有一些情况反映到省环保厅了,有的打着省环保厅指定的旗号招揽生意,还有个别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推荐、指定设备生产和服务厂商!今天,环保部门和有关企业都在,我强调一下,省环保厅未指定过任何设备生产和服务厂商,如省环保厅收到举报,那么,我们将按程序组织查处。
同志们,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建设,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共同努力,在这里拜托大家积极推动,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