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环提案字〔2017〕第35号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349号提案的答复
郭拥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省大气污染治理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气环境,是生存之基、发展之本。大气环境治理,关系当前和未来,影响甚远。我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旗帜鲜明地向污染宣战,只争朝夕地开展蓝天保卫战,全省空气环境质量有了积极改善。2016年全省设区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7.44)比上年下降6.3%,优良天数(207天)比上年增加17天,重污染天数(33天)比上年减少3天,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平均浓度比上年分别下降9.1%、9.6%、17.1%、10.8%。2017年1-4月,全省设区市优良天数(68天)比2013年增加29天,重污染天数(19天)比2013年减少21天,细颗粒物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34.8%。
一、突出顶层设计,强化目标引领。省委、省政府把大气污染防治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基本民生工程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强力推进,在出台《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北省大气污染深入治理三年(2015-2017)行动计划》、《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实施方案(2016-2017年)》的基础上,又从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的战略高度出发,研究出台《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制发18个专项实施方案,确立“三下降一提升”总目标,即到2020年全省PM2.5浓度降至5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削减38.7万吨、31.1万吨,散煤压减3000万吨,新增造林面积1680万亩、绿地面积18万亩。省政府考虑各地产业结构、污染物排放量、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经济和技术条件等因素,制定并与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省人大颁布实施《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政协将大气污染防治列为1号提案进行挂帐督办。这些措施有力地引领了全党全民全社会“同呼吸、共命运”地开展呼吸保卫战。
二、突出能源优化,深化源头减排。坚持走绿色发展,努力让能源绿起来。坚决压煤,2016年全省退出煤矿54处、压减煤炭产能1400万吨。制发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火电行业减煤、城镇集中供暖专项方案,力争今年减煤1000万吨。主动治污,制发实施农村散煤治理、劣质散煤管控专项方案,推进煤炭生产、加工、运输、销售、使用过程环境友好化改造,推动煤炭清洁化、污染物排放减量化。积极利用清洁能源,推进保定、廊坊禁煤区建设和石家庄“1+4”组团城市散煤“清零”,推动有条件的134个县(市、区)180万户气代煤、电代煤。
三、突出铁腕执法,严惩违法行为。出台《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发布《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一系列标准,推进企业达标减排。加强重点污染源远程执法体系建设,在全省57家涉气排放国控企业安装307台废气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开展农村清洁供暖、燃煤小锅炉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劣质煤流通整治攻坚行动,严查燃煤设施等超标排污问题。联合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环境犯罪联合执法工作的意见》、《关于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查处环境违法企业3333家,关停取缔1545家,行政处罚918家,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5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84人,查处治安案件2236起,治安拘留2335人。
四、突出科学治污,加强科技支撑。建设“智慧环保”,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域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全覆盖,建立大气环境保护动态管理平台和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平台,建成县、乡、村三级网格监管体系,构建了集卫星遥感和“热点网格”、无人机、在线监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等一体的全方位监测监管体系。开展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工作,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基本完成PM2.5源解析工作,建立了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
五、突出应急减排,推动削峰降频。修订出台《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细化调整重污染天气情况下公众防护、倡议性污染减排、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考虑企业工艺和生产特点,分级确定了I、II、III级响应企业减排40%、30%、20%的要求,并明确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企业、除火电以外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稳定达到现行标准值30%及以下的企业、完成泄漏检测与修复并通过环保验收的石化企业、实施煤改气(电)且稳定达标的企业、达到绿色建材行业大气污染治理目标的企业、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窑炉,重污染天气下免于停产;预警发布解除在48小时内,落实应急措施在12小时以上且落实中污染物浓度波动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下免于停限产;建筑施工工地水泥浇筑等不能间断的工序,重污染天气下完成本工序后停工。考虑车辆类别、区域衔接等因素,规定重污染天气下城市主城区限行2个尾号并与京津保持一致,纯电动及燃气车辆不限行。2016年全省11个设区市累计发布红色预警19次、橙色预警25次、黄色预警58次、蓝色预警12次,促进了污染物减排。
六、突出联防联控,实施协同治霾。加强省际联控治污,共同编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技术集成与示范”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建设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管理平台,开展重污染天气下省际联动执法、交叉执法。加强区域联动治污,统一监管我省8个传输通道城市特别是高架源,统一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统一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行业及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部门联合治污,制发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目标任务部门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对重点工作成立专项推进小组,实行部门联合编制规划、联合调研走访、联合执法督导、联合考核问责。
总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受特定的发展阶段、特定的产业和能源结构、特定的气象条件等影响,全省治霾任务依然艰巨。结合您的提案,今后我省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投资力度和政策力度,深入开展治霾攻坚,努力实现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抓好规划实施。认真落实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1+18”方案,逐个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推进机制、资金支持政策、管理台帐,实行挂图作战,挂帐督办。
二是抓好科学治霾。加强“智慧环保”建设,加大无人机环境监管力度,加强远程执法系统安装,10月底前全省新设194个县(市、区)监测站点,年底前建成11个国家级工业园区小型空气自动监测站,1639家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科学启动应急预案,积极落实响应措施,深入开展应急效果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协同治污,会同京津,共同抓好“1+2”、“2+26”城市联合执法、错锋生产、应急减排、冬病夏治等重点措施落实。加强燃煤污染源监管,多路径推进煤炭减量化、清洁化,完成180万户气代煤、电代煤任务和135台6058.5蒸吨燃煤锅炉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加快符合准入条件的燃煤锅炉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三是抓好环境法治。坚持铁腕治霾,把燃煤企业和个人的行为列入今年农村清洁供暖、燃煤小锅炉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等攻坚行动督查内容,严格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行责任严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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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