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宽城满族自治县
为河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通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
经省政府同意,确定宽城满族自治县为“河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予以通报表扬。
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具体体现,请各市、县以宽城满族自治县为榜样,优化经济社会指标、改善环境质量、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管理措施,积极推进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
抄送:承德市人民政府、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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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关于印发宽城满族自治县为河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6-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