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2014年12月份及全年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及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情况的通报
各设区市环保局,定州市、辛集市环保局,各相关单位:
2014年度,在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及自动监控数据传输工作较2013年度进步显著,“三率”均达到国家要求。为全面抓好此项工作的2014年度收尾和2015年度开局,省厅对各市“三率”完成情况进行了分类梳理和汇总分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总体情况
据统计,12月份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6.72%;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为95.54%,公布率为98.43%;第4季度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完成率为96.9%,公布率为100%。全省及各市“三率”均达到国家要求。具体情况及各市排名见附件1。
2014年度总体情况,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76.46%,全省仅承德、唐山、石家庄3市未达到国家75%
的考核要求;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为95.69%,公布率为97.87%;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完成率为96.7%,公布率为100%。具体情况及各市排名见附件2。
二、存在的问题
(一)各市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见附件3。其中,保定、邯郸、秦皇岛、张家口等市多家企业多次被通报,仍未整改到位。
(二)据环保部《关于2014年11月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情况的通报》(环办函﹝2014﹞1841号)显示,我省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1)多数企业监测指标不足,有的监测方案内容不完整(如缺少点位示意图、公开时限等);(2)多数企业调度软件中填报的监测点位或指标数量较监测方案有缺失;(3)部分企业调度软件的台账信息与实际公开信息不符。
(三)各市国控重点污染源无效数据监控点问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
三、下步工作要求
2015年是“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收官之年,新环保法及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第31号令)对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请各市在按要求努力提高“三率”的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自查,准备迎接全省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根据河北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4﹞392号)精神,省厅将于2015年1月中下旬对各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实施考核,各市要按照文件要求查漏补缺,做好自查,迎接检查。
(二)环保部已公布2015年河北省国家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名单,各市要及时做好辖区内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确认工作,统计2015年与2014年国控名单变化情况,并按照附件5格式于1月20日前反馈至邮箱jpjctxkh@163.com、wangke_sjz@qq.com,并及早指导新增加的企业开展企业自行监测。
(三)各市要根据自身存在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对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的企业要采取必要措施,逐家逐条抓好落实,确保1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整改情况电子版发至邮箱jpjctxkh@163.com。整改情况将纳入2014年度此项工作的考核重点。
(四)督促企业尽快完成2014年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形成2014年自行监测工作报告,并于1月底前上传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公开。
(五)指导企业尽快制定2015年自行监测方案并上传信息公开系统进行公开,按要求收集汇总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报省监测中心站进行技术审核及备案。
(六)按要求加速推进市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建设。
附件:1、12月份全省企业自行监测、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排名情况及第4季度监督性监测排名情况
2、2014年度全省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及自动监控数据传输工作排名情况
3、各市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4、各市国控重点污染源无效数据监控点问题情况统计表
5、2015年国控名单变化情况统计表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