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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对滦平县、博野县、曲阳县、保定市清苑区、望都县、安国市等6个县(市、区)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实施区域限批的函
发布机构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19-00309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环评函〔2019〕393号
发布日期 2019-04-16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对滦平县、博野县、曲阳县、保定市清苑区、望都县、安国市等6个县(市、区)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实施区域限批的函

发布日期:2019-12-15 10:24 信息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对滦平县、博野县、曲阳县、保定市清苑区、望都县、安国市等6个县(市、区)新增大气

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实施区域限批的函

 

承德市、保定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试行)》及《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对滦平县、博野县、曲阳县、保定市清苑区、望都县、安国市等6个县(市、区)增加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实施区域限批。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限批区域

滦平县、博野县、曲阳县、保定市清苑区、望都县、安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限批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一)规定,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暂停审批该行政辖区新增排放大气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滦平县、博野县、曲阳县、保定市清苑区、望都县、安国市等6个县(市、区)2018年度空气质量恶化,未完成2018年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且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年均浓度同比均不降反升(具体情况见附件)

三、限批内容

暂停审批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其中,涉及为居民供气、供热等民生项目,以及涉及清洁生产改造、深度治理的节能减排的项目除外。其他新、改、扩建项目一律视为增加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四、限批期限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

五、整改要求

(一)滦平县、博野县、曲阳县、保定市清苑区、望都县、安国市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紧紧结合工作实际,分析根源,逐项突破,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提出针对性措施,制定短期见效、长期治本的治理方案,同时要强化监督落实和常态化有效管控,确保大气环境质量在近期内明显提升和改善。

(二)加大对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力度,聚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企业,实施全因子、无死角、高标准综合整治,全面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在线监控。

(三)开展货运车辆专项整治和扬尘污染治理。严格落实货运车辆专项整治措施,调整运输结构,大力实施“汽运”改铁运,制定大宗物流企业发展绿色物流计划;强化交通、交警、环保等部门监督责任,严控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等污染;要狠抓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和秸秆垃圾焚烧工作,切实做到严防、严管、严控。

(四)调整能源结构。实施煤改气、“双代煤”、燃煤锅炉“清零”等措施,强化区域内大气污染面源污染减排。

(五)强化执法监管。按照《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依据监管职责,发挥监督职能,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市级环保部门和派出机构要发挥垂改体制优势,整合环保监管执法力量,开展全面执法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要求

(一)在区域限批期间,各级生态环境及行政审批部门暂停审批属限批内容的环评文件,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第二、四监察专员办负责限批期间的监督和督查。

(三)限批期限届满后,我厅将组织现场核查,如已全面落实整改要求,下达解除限批通知;如仍未落实整改要求,将延长限批。

(四)本函告有关限批要求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滦平县、博野县、曲阳县、保定市清苑区、望都县、安国市等6个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19416

 

 

 

 

 

 

 

 

 

 

 

 

 

 

 

 

附件

 

滦平县、博野县、曲阳县、保定市清苑区、

望都县、安国市等6个县(市、区)大气环境

质量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滦平县:

滦平县2018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恶化,未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PM2.5年均浓度2017年同比下降5%,达到39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和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不降反升,县委、县政府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主体责任不力。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看,滦平县2018年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97,同比上升3.76%,在全省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三;PM2.5平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88%,在全省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八,在非传输通道城市各县(市、区)排名中均为倒数第一。从空气质量季度排名看,滦平县PM2.5平均浓度改善率1季度同比上升5.77%,在全省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三,在非传输通道城市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一;2季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平均浓度改善率分别上升10.43%和14.29%;4季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平均浓度改善率分别上升13.46%和7.50%。从公开约谈和督察执法情况看,滦平县7月6日,因2018年3至4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连续两个月在非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排名处于后3位,分别被省大气办公开约谈。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发现问题26个2018年大气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发现问题23个;2018年露天焚烧秸秆着火点问题23个。从2018年驻点解剖发现问题情况看,滦平县委、县政府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2018年县委常委会仅6次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1-5月、9月、11月未研究相关工作。县城建成区和农村散煤治理进展缓慢,县城建成区内仍有约9000余户居民采用原煤散烧取暖,散煤直燃直烧是滦平县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来源之一。滦平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一些县直部门和乡镇履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职责不力,县国土局开展露天矿山环境整治工作不力,北部矿区露天矿山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纳入2018年停产整治任务的36家矿山仅验收4处、注销2处,大部分处于停产未整治状态。未纳入停产清单的矿山,也未按照规定要求和《滦平县北部矿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规定时限完成整治,现场检查发现滦平县伟源矿业、天宝矿业、宝通矿业露天采场均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采区道路抑尘措施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县交通局抓道路扬尘工作不力,大型运输车辆超载、遗撒情况严重,北部矿区交通干线严重破损,国道101滦平县巴克什营镇偏桥至古北口路段、巴沽线马营子乡至巴克什营镇路段道路长期不能竣工,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道路施工扬尘问题突出;县城管局对县城区渣土运输车辆监管不到位,未按要求开展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和GPS定位系统安装工作,2018年度未对发现存在未苫盖、扬洒等违规行为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过处罚;红旗镇、小营乡、火斗山乡、巴克什营镇对露天渣土料场清理监管不到位,辖区内有大量露天堆放砂石料堆,无任何抑尘措施,无组织扬尘污染问题严重。

二、博野县:

2018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恶化,未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PM2.5年均浓度和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不降反升,县委、县政府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主体责任不力。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看,博野县2018年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7.36,同比上升2.22%,在全省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四;PM2.5平均浓度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14%,在全省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五。从2018年驻点解剖发现问题情况看,博野县党委、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在省、市公开约谈后,工作积极性不高,文件方案出台滞后且把关不严,8月份制发《博野县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与保定市5月18日印发的保定市方案间隔3个月;一些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洁净型煤推广不力2018年全年推广洁净型煤任务3万吨,截至2018年12月25日仅推广了2520吨,完成率不足9%,全县年度“双代”任务5千户,现场检查双代区取暖仍使用燃煤全县需清扫面积80万平方米,达不到机械化清扫率75%要求,各乡镇垃圾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垃圾随意堆存,转运不及时,博野镇小营村、史家佐村等多个村庄村口有焚烧垃圾痕迹,没有专用运输垃圾车辆,运输车辆未苫盖,管理混乱散煤流通环节管控不力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不低于90%要求,煤质检测点没有值班房,未提供检测记录建筑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监管不到位盛世尚品小区洗轮机形同虚设,物料堆未苫盖东街小学工地道路未硬化,积尘严重;排污企业监管不到位博鑫汽修厂VOCs处理设施未开启,并有0.1吨燃煤锅炉,李成汽修店鹏业橡胶博野丽华公司VOCs设施未启动烟气直排全县25家加油站中有16家加油站没有环评手续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发现问题55,问题数量在保定市各县(市、区)中排名第五;省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发现问题11个2018年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着火点问题11个。

三、曲阳县:

2018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恶化,未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PM2.5年均浓度和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不降反升,县委、县政府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看,曲阳县2018年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7.62,同比上升0.13%,PM2.5平均浓度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41%,在全省各县(市、区)排名均为第八。从2018年驻点解剖发现问题情况看,曲阳县党委、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峻形势认识不足,研究部署协调推进不深入,压力传导不够,环境监管责任落实有缺失。一些职能部门环境监管责任落实不严,上东丽景项目主体工程已建至三层、永宁华庭项目已完成土方开挖,视频监控一直未与住建局联网;腾航混凝土搅拌公司在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未落实停产要求正常生产,曲阳一帆混凝土公司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退城搬迁,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不但无搬迁迹象,还被列为重点工程供应单位正常生产;S382省道党城乡与孝墓乡交界处一大型砂石料场,无任何抑尘措施,两乡对此问题都没有进行监管;永宁华府项目路面浮土较多,砌房废弃的破碎砖块随意堆放,无任何抑尘措施等问题;华石山石材有限公司、齐古庄石料公司两家采石厂料堆苫盖不到位;崔古庄石料公司料堆未采取任何抑尘措施;省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发现的曲阳县华隆园林雕塑公司一车间未批先建问题,一直未办理环保手续;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发现问题189,问题数量在全省各县(市、区)中排名第三、保定市排名第一;省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发现问题9个2018年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着火点问题9个。

四、保定市清苑区:

2018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恶化,未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年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区委、区政府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看,清苑区2018年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8.14,同比上升1.50%,在全省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五;PM2.5平均浓度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70%,在全省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十。清苑区党委、政府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未在采暖季前完成清洁取暖气代煤、电代煤任务,且虚服工程进度。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发现问题25;省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发现问题30个,在保定市各县(市、区)中排名第二2018年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着火点问题11个,在保定市各县(市、区)中排名第三。

五、望都县:

2018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恶化,未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年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县委、县政府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看,望都县2018年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7.57,同比上升1.07%,在全省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六;PM2.5平均浓度7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67%,在全省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十一。从2018年驻点解剖发现问题情况看,望都县委、县政府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重视不够,对自身存在的不足缺乏足够的认识,2018年有4个月未研究环保议题,召开的会议也是传达上级精神,没有对具体工作进行深入研究部署,2018年9月和11月被省大气办约谈后,未引起足够重视;乡镇环保所作用发挥不够,大多数人员对环保业务不熟悉,缺乏统筹指挥与工作指导;环境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县商务局抽查经销不合格油品企业21家,非法黑加油点13家,超范围经营企业(非法销售汽油)11家,但只处罚3家,其余均为责令整改或简单取缔;发改局没有按照《节能监察条例》要求,对重点行业企业主动进行过节能监察;对劣质散煤管控不到位,未对流通领域劣质散煤销售行为形成有效打击,乡(村)煤质检查站点形同虚设,全县推广洁净型煤仅0.8万吨,剩余2.8万吨为散煤,未进行煤质检望都镇南关村沿复兴南街不足300米范围内就发现有5户居民、门店仍在使用燃煤取暖全县34家铸造企业,90余家鞋业加工企业,生产过程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有明显异味,存在非法倾倒现象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期间2018年11月22日18时至11月27日12时5家企业未按要求停产;在2018年11月下旬和12月中旬的错峰生产期间8家企业违规生产商科世纪城工地多台非道路移动重型设备正常作业,鑫源混凝土公司12月21日、22日未按要求停工;汽修行业亟需规范整顿,鑫鹏汽车服务公司,喷漆房新上治理设施后,原有排放筒未拆除,危废间未使用;金鹰汽车修理厂喷漆工序无治理设施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发现问题17;省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发现问题15个2018年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着火点问题9个。

六、安国市:

    2018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恶化,未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年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市委、市政府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看,安国市2018年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7.33,同比上升0.83%,在全省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七;PM2.5平均浓度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7%。从2018年驻点解剖发现问题情况看,安国市委、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一些乡镇和职能问题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驻点解剖发现,石佛镇8处环保问题,内容涵盖无环保手续、废气直排、散煤清理不到位、生活垃圾随意堆放、裸土未苫盖等方面安国市共有铸造企业23家,其中12家无发改备案企业生产车间普遍脏乱差,管理水平及其低下;西佛落镇张家营村刘超煤厂自2018年9月从山西、山西、内蒙古购进散煤,安国市场监管局仅对陕西散煤进行了抽检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不到位部分混凝土搅拌站,未建设料仓,料堆堆存在厂区内,且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传送带未密闭、料堆未苫盖等违法行为,未办理环保手续津石高速施工现场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现场料场随意堆积;全市加油站点24座,有2家未完成双层罐改造工程,15办理环保手续对汽修行业监管不到位石佛镇河北三昌泵业公司无环评手续,打磨工序产生粉尘直排;河北立格新材料公司磨砂车间、喷漆车间无环保手续,一阶塑化工序、二阶熔融工序无有机废气治理实施,每年8吨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河北凯瑞达泵业公司,现场检查时正在进行露天喷漆作业,电气焊无焊烟净化设施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发现问题53;省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发现问题10个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着火点问题10个。

 

 

    抄送: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厅第二、四监察专员办,承德、保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滦平县、博野县、曲阳县、保定市清苑区、望都县、安国市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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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滦平县、博野县、曲阳县、保定市清苑区、望都县、安国市等6个县(市、区)新增大气

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实施区域限批的函

 

承德市、保定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试行)》及《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对滦平县、博野县、曲阳县、保定市清苑区、望都县、安国市等6个县(市、区)增加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实施区域限批。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限批区域

滦平县、博野县、曲阳县、保定市清苑区、望都县、安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限批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一)规定,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暂停审批该行政辖区新增排放大气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滦平县、博野县、曲阳县、保定市清苑区、望都县、安国市等6个县(市、区)2018年度空气质量恶化,未完成2018年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且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年均浓度同比均不降反升(具体情况见附件)

三、限批内容

暂停审批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其中,涉及为居民供气、供热等民生项目,以及涉及清洁生产改造、深度治理的节能减排的项目除外。其他新、改、扩建项目一律视为增加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四、限批期限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

五、整改要求

(一)滦平县、博野县、曲阳县、保定市清苑区、望都县、安国市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紧紧结合工作实际,分析根源,逐项突破,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提出针对性措施,制定短期见效、长期治本的治理方案,同时要强化监督落实和常态化有效管控,确保大气环境质量在近期内明显提升和改善。

(二)加大对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力度,聚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企业,实施全因子、无死角、高标准综合整治,全面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在线监控。

(三)开展货运车辆专项整治和扬尘污染治理。严格落实货运车辆专项整治措施,调整运输结构,大力实施“汽运”改铁运,制定大宗物流企业发展绿色物流计划;强化交通、交警、环保等部门监督责任,严控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等污染;要狠抓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和秸秆垃圾焚烧工作,切实做到严防、严管、严控。

(四)调整能源结构。实施煤改气、“双代煤”、燃煤锅炉“清零”等措施,强化区域内大气污染面源污染减排。

(五)强化执法监管。按照《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依据监管职责,发挥监督职能,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市级环保部门和派出机构要发挥垂改体制优势,整合环保监管执法力量,开展全面执法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要求

(一)在区域限批期间,各级生态环境及行政审批部门暂停审批属限批内容的环评文件,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第二、四监察专员办负责限批期间的监督和督查。

(三)限批期限届满后,我厅将组织现场核查,如已全面落实整改要求,下达解除限批通知;如仍未落实整改要求,将延长限批。

(四)本函告有关限批要求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滦平县、博野县、曲阳县、保定市清苑区、望都县、安国市等6个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19416

 

 

 

 

 

 

 

 

 

 

 

 

 

 

 

 

附件

 

滦平县、博野县、曲阳县、保定市清苑区、

望都县、安国市等6个县(市、区)大气环境

质量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滦平县:

滦平县2018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恶化,未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PM2.5年均浓度2017年同比下降5%,达到39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和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不降反升,县委、县政府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主体责任不力。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看,滦平县2018年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97,同比上升3.76%,在全省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三;PM2.5平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88%,在全省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八,在非传输通道城市各县(市、区)排名中均为倒数第一。从空气质量季度排名看,滦平县PM2.5平均浓度改善率1季度同比上升5.77%,在全省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三,在非传输通道城市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一;2季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平均浓度改善率分别上升10.43%和14.29%;4季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平均浓度改善率分别上升13.46%和7.50%。从公开约谈和督察执法情况看,滦平县7月6日,因2018年3至4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连续两个月在非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排名处于后3位,分别被省大气办公开约谈。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发现问题26个2018年大气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发现问题23个;2018年露天焚烧秸秆着火点问题23个。从2018年驻点解剖发现问题情况看,滦平县委、县政府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2018年县委常委会仅6次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1-5月、9月、11月未研究相关工作。县城建成区和农村散煤治理进展缓慢,县城建成区内仍有约9000余户居民采用原煤散烧取暖,散煤直燃直烧是滦平县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来源之一。滦平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一些县直部门和乡镇履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职责不力,县国土局开展露天矿山环境整治工作不力,北部矿区露天矿山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纳入2018年停产整治任务的36家矿山仅验收4处、注销2处,大部分处于停产未整治状态。未纳入停产清单的矿山,也未按照规定要求和《滦平县北部矿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规定时限完成整治,现场检查发现滦平县伟源矿业、天宝矿业、宝通矿业露天采场均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采区道路抑尘措施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县交通局抓道路扬尘工作不力,大型运输车辆超载、遗撒情况严重,北部矿区交通干线严重破损,国道101滦平县巴克什营镇偏桥至古北口路段、巴沽线马营子乡至巴克什营镇路段道路长期不能竣工,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道路施工扬尘问题突出;县城管局对县城区渣土运输车辆监管不到位,未按要求开展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和GPS定位系统安装工作,2018年度未对发现存在未苫盖、扬洒等违规行为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过处罚;红旗镇、小营乡、火斗山乡、巴克什营镇对露天渣土料场清理监管不到位,辖区内有大量露天堆放砂石料堆,无任何抑尘措施,无组织扬尘污染问题严重。

二、博野县:

2018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恶化,未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PM2.5年均浓度和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不降反升,县委、县政府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主体责任不力。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看,博野县2018年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7.36,同比上升2.22%,在全省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四;PM2.5平均浓度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14%,在全省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五。从2018年驻点解剖发现问题情况看,博野县党委、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在省、市公开约谈后,工作积极性不高,文件方案出台滞后且把关不严,8月份制发《博野县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与保定市5月18日印发的保定市方案间隔3个月;一些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洁净型煤推广不力2018年全年推广洁净型煤任务3万吨,截至2018年12月25日仅推广了2520吨,完成率不足9%,全县年度“双代”任务5千户,现场检查双代区取暖仍使用燃煤全县需清扫面积80万平方米,达不到机械化清扫率75%要求,各乡镇垃圾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垃圾随意堆存,转运不及时,博野镇小营村、史家佐村等多个村庄村口有焚烧垃圾痕迹,没有专用运输垃圾车辆,运输车辆未苫盖,管理混乱散煤流通环节管控不力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不低于90%要求,煤质检测点没有值班房,未提供检测记录建筑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监管不到位盛世尚品小区洗轮机形同虚设,物料堆未苫盖东街小学工地道路未硬化,积尘严重;排污企业监管不到位博鑫汽修厂VOCs处理设施未开启,并有0.1吨燃煤锅炉,李成汽修店鹏业橡胶博野丽华公司VOCs设施未启动烟气直排全县25家加油站中有16家加油站没有环评手续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发现问题55,问题数量在保定市各县(市、区)中排名第五;省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发现问题11个2018年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着火点问题11个。

三、曲阳县:

2018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恶化,未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PM2.5年均浓度和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不降反升,县委、县政府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看,曲阳县2018年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7.62,同比上升0.13%,PM2.5平均浓度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41%,在全省各县(市、区)排名均为第八。从2018年驻点解剖发现问题情况看,曲阳县党委、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峻形势认识不足,研究部署协调推进不深入,压力传导不够,环境监管责任落实有缺失。一些职能部门环境监管责任落实不严,上东丽景项目主体工程已建至三层、永宁华庭项目已完成土方开挖,视频监控一直未与住建局联网;腾航混凝土搅拌公司在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未落实停产要求正常生产,曲阳一帆混凝土公司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退城搬迁,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不但无搬迁迹象,还被列为重点工程供应单位正常生产;S382省道党城乡与孝墓乡交界处一大型砂石料场,无任何抑尘措施,两乡对此问题都没有进行监管;永宁华府项目路面浮土较多,砌房废弃的破碎砖块随意堆放,无任何抑尘措施等问题;华石山石材有限公司、齐古庄石料公司两家采石厂料堆苫盖不到位;崔古庄石料公司料堆未采取任何抑尘措施;省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发现的曲阳县华隆园林雕塑公司一车间未批先建问题,一直未办理环保手续;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发现问题189,问题数量在全省各县(市、区)中排名第三、保定市排名第一;省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发现问题9个2018年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着火点问题9个。

四、保定市清苑区:

2018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恶化,未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年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区委、区政府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看,清苑区2018年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8.14,同比上升1.50%,在全省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五;PM2.5平均浓度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70%,在全省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十。清苑区党委、政府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未在采暖季前完成清洁取暖气代煤、电代煤任务,且虚服工程进度。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发现问题25;省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发现问题30个,在保定市各县(市、区)中排名第二2018年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着火点问题11个,在保定市各县(市、区)中排名第三。

五、望都县:

2018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恶化,未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年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县委、县政府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看,望都县2018年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7.57,同比上升1.07%,在全省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六;PM2.5平均浓度7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67%,在全省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十一。从2018年驻点解剖发现问题情况看,望都县委、县政府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重视不够,对自身存在的不足缺乏足够的认识,2018年有4个月未研究环保议题,召开的会议也是传达上级精神,没有对具体工作进行深入研究部署,2018年9月和11月被省大气办约谈后,未引起足够重视;乡镇环保所作用发挥不够,大多数人员对环保业务不熟悉,缺乏统筹指挥与工作指导;环境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县商务局抽查经销不合格油品企业21家,非法黑加油点13家,超范围经营企业(非法销售汽油)11家,但只处罚3家,其余均为责令整改或简单取缔;发改局没有按照《节能监察条例》要求,对重点行业企业主动进行过节能监察;对劣质散煤管控不到位,未对流通领域劣质散煤销售行为形成有效打击,乡(村)煤质检查站点形同虚设,全县推广洁净型煤仅0.8万吨,剩余2.8万吨为散煤,未进行煤质检望都镇南关村沿复兴南街不足300米范围内就发现有5户居民、门店仍在使用燃煤取暖全县34家铸造企业,90余家鞋业加工企业,生产过程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有明显异味,存在非法倾倒现象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期间2018年11月22日18时至11月27日12时5家企业未按要求停产;在2018年11月下旬和12月中旬的错峰生产期间8家企业违规生产商科世纪城工地多台非道路移动重型设备正常作业,鑫源混凝土公司12月21日、22日未按要求停工;汽修行业亟需规范整顿,鑫鹏汽车服务公司,喷漆房新上治理设施后,原有排放筒未拆除,危废间未使用;金鹰汽车修理厂喷漆工序无治理设施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发现问题17;省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发现问题15个2018年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着火点问题9个。

六、安国市:

    2018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恶化,未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年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市委、市政府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看,安国市2018年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7.33,同比上升0.83%,在全省各县(市、区)排名倒数第七;PM2.5平均浓度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7%。从2018年驻点解剖发现问题情况看,安国市委、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一些乡镇和职能问题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驻点解剖发现,石佛镇8处环保问题,内容涵盖无环保手续、废气直排、散煤清理不到位、生活垃圾随意堆放、裸土未苫盖等方面安国市共有铸造企业23家,其中12家无发改备案企业生产车间普遍脏乱差,管理水平及其低下;西佛落镇张家营村刘超煤厂自2018年9月从山西、山西、内蒙古购进散煤,安国市场监管局仅对陕西散煤进行了抽检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不到位部分混凝土搅拌站,未建设料仓,料堆堆存在厂区内,且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传送带未密闭、料堆未苫盖等违法行为,未办理环保手续津石高速施工现场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现场料场随意堆积;全市加油站点24座,有2家未完成双层罐改造工程,15办理环保手续对汽修行业监管不到位石佛镇河北三昌泵业公司无环评手续,打磨工序产生粉尘直排;河北立格新材料公司磨砂车间、喷漆车间无环保手续,一阶塑化工序、二阶熔融工序无有机废气治理实施,每年8吨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河北凯瑞达泵业公司,现场检查时正在进行露天喷漆作业,电气焊无焊烟净化设施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发现问题53;省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发现问题10个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着火点问题10个。

 

 

    抄送: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厅第二、四监察专员办,承德、保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滦平县、博野县、曲阳县、保定市清苑区、望都县、安国市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