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三河晶丽方达科技有限公司闪烁晶体测试系统使用Na-22放射源实行豁免管理的复函
三河晶丽方达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三河晶丽方达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闪烁晶体测试系统使用Na-22放射源的豁免申请》收悉,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你单位拟从北京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Na-22放射源1枚,活度小于24uci(8.88E+5Bq),用于检测闪烁晶体光输出值及晶体特性。
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有关豁免原则,我厅同意你单位上述闪烁晶体测试使用的1枚Na-22放射源实行豁免管理。
上述豁免管理的Na-22放射源报废后,你单位应将放射源送贮到有资质的放射性废物收贮单位处置,确保辐射安全。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