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予批准丰宁奥翔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石人沟乡头道营金、铁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函
丰宁奥翔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所报《丰宁奥翔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石人沟乡头道营金、铁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根据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该项目报告书存在以下问题:
1、按照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有关要求,进一步解决该项目现有工程生态恢复及运输道路和工业场地等有关问题。
2、需进一步解决矿区现状存在3个露天采坑回填平整,并覆土、绿化问题。
鉴于上述问题,经研究,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内容,不支持环境保护可行的结论。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可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行使申诉权利。待核实补充有关材料、内容后,依法按有关程序另行报批。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