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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河北省灵寿县玉皇庙超贫磁铁矿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18-00139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评函〔2018〕322号
发布日期 2018-03-24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河北省灵寿县玉皇庙超贫磁铁矿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发布日期:2018-03-29 08:27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河北省灵寿县玉皇庙超贫磁铁矿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灵寿县金谷伟业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河北省灵寿县玉皇庙超贫磁铁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及附送的《河北省灵寿县玉皇庙超贫磁铁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厅委托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核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河北省灵寿县玉皇庙超贫磁铁矿项目位于灵寿县陈庄镇西石门村北,项目实际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新建一采区1#(Fe1)露天采矿场、1#排土场(旁设破碎干选车间)、矿区道路,采区内现有矿区道路利旧改造。修建一处值班室(办公、空压机房)、储水罐(生活杂用水外购于西石门村)、供电等辅助设施,建设废气治理、生态恢复、水土保持等环保工程。一期工程超贫磁铁矿生产能力10.3万吨/年。工程实际总投资1610.44万元,环保投资712万元

    2012年2月,我厅以冀环评[2012]59号文批复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9月项目开工建设,考虑到受铁矿石市场行情影响,项目分两期建设,2016年11月,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函[2016]414号文同意项目分两期建设。目前一期建设内容已全面完成,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基本同步投入使用。

  二、工程变动有关情况

1、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一采区露天采场(1#采矿场)、1#排土场及破碎干选车间、矿区道路及其他相应配套辅助及环保设施。开拓方式、选矿方法与环评一致。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函[2016]414号文同意项目分两期建设。

2、一采区矿区范围较环评时一致,为有利于铁矿石外运、减少运输费用,一采区干选站工业场地的位置较环评时向东北方向调整265

  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施工期建设单位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避免了因施工噪声产生的纠纷;土石方或施工材料、设备运输车辆在村庄附近通过时采取了减速、禁鸣等措施,有效降低了施工期噪声污染影响;运营期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将空压机加装消音器并布置在空压机房内以阻隔噪声传播路径;将破碎干选机、引风机布置在厂房内,通过厂房隔声降噪,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二)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统一处理;弃土、废石部分用于场地和道路平整,部分堆存于排土场;运营期矿山开采剥离废石运至排土场堆存;破碎干选废石在采区内临时苫盖堆存后集中外售;干选站除尘灰运至排土场堆存;生活办公区生活垃圾送灵寿县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四、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企业正常生产期间,选矿厂、一采区四周场界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周边村庄西岸村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要求

  (二)该工程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我厅同意该工程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工程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管理部门的应急联动,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确保环境风险可控。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请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灵寿县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3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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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灵寿县玉皇庙超贫磁铁矿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灵寿县金谷伟业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河北省灵寿县玉皇庙超贫磁铁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及附送的《河北省灵寿县玉皇庙超贫磁铁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厅委托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核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河北省灵寿县玉皇庙超贫磁铁矿项目位于灵寿县陈庄镇西石门村北,项目实际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新建一采区1#(Fe1)露天采矿场、1#排土场(旁设破碎干选车间)、矿区道路,采区内现有矿区道路利旧改造。修建一处值班室(办公、空压机房)、储水罐(生活杂用水外购于西石门村)、供电等辅助设施,建设废气治理、生态恢复、水土保持等环保工程。一期工程超贫磁铁矿生产能力10.3万吨/年。工程实际总投资1610.44万元,环保投资712万元

    2012年2月,我厅以冀环评[2012]59号文批复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9月项目开工建设,考虑到受铁矿石市场行情影响,项目分两期建设,2016年11月,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函[2016]414号文同意项目分两期建设。目前一期建设内容已全面完成,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基本同步投入使用。

  二、工程变动有关情况

1、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一采区露天采场(1#采矿场)、1#排土场及破碎干选车间、矿区道路及其他相应配套辅助及环保设施。开拓方式、选矿方法与环评一致。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函[2016]414号文同意项目分两期建设。

2、一采区矿区范围较环评时一致,为有利于铁矿石外运、减少运输费用,一采区干选站工业场地的位置较环评时向东北方向调整265

  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施工期建设单位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避免了因施工噪声产生的纠纷;土石方或施工材料、设备运输车辆在村庄附近通过时采取了减速、禁鸣等措施,有效降低了施工期噪声污染影响;运营期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将空压机加装消音器并布置在空压机房内以阻隔噪声传播路径;将破碎干选机、引风机布置在厂房内,通过厂房隔声降噪,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二)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统一处理;弃土、废石部分用于场地和道路平整,部分堆存于排土场;运营期矿山开采剥离废石运至排土场堆存;破碎干选废石在采区内临时苫盖堆存后集中外售;干选站除尘灰运至排土场堆存;生活办公区生活垃圾送灵寿县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四、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企业正常生产期间,选矿厂、一采区四周场界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周边村庄西岸村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要求

  (二)该工程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我厅同意该工程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工程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管理部门的应急联动,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确保环境风险可控。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请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灵寿县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3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