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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朔黄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河北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17-00135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评〔2017〕484号
发布日期 2017-12-28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朔黄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河北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01-19 23:16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朔黄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河北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所报《朔黄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河北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国家环保总局于1996年和2004年分别批复了《新建铁路神府东胜煤田朔县至黄骅港铁路(朔港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朔黄铁路肃宁北至黄骅港段增建第二线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5年和2006年分别通过了环保“三同时”验收。朔黄铁路(河北段)位于河北省中部,呈西东走向,沿线依次跨越石家庄市、定州市、保定市和沧州市。

    本次扩能改造工程(河北段)主要建设内容是对小觉、西柏坡、三汲、定州西、肃宁北、沧州西、黄骅南和黄骅港8座现有车站进行扩能改造,完善站场平面布置、信号和控制系统等,扩能改造完成后预计近期(2015年)运量扩能至2.3亿吨,远期(2025年)运量扩能至3.6亿吨。工程总投资6548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59.19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8个车站的主体工程扩能改造工程,并达到远期规模通车运行,正在进行供热及废水处理工艺整改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该项目符合《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年调整)》中既有线路扩能改造要求。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交通备字[2009]22号对本工程给予了备案,同时以冀发改函[2011]127号对本工程备案变更给与了批复。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以及所沿线涉及的规划部门均出具意见同意项目选线。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好沿线规划控制的前提下,不利环境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内容和环境保护措施要求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活动控制在征地范围,缩小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范围,施工道路选线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和红线内土地,禁止在石家庄市饮用水源地表水保护区范围内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石家庄市岗南黄壁庄水库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对纳入本工程扩建的位于石家庄市饮用水源地表水二级保护区内的三汲站货场项目依法停止建设和使用,由平山县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前收集保存永久占地部分的表土,用于场地平整及绿化;对开挖的土方拍实存放,定期洒水,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夯实平整场地恢复植被。

(二)严格控制噪声和振动环境影响。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所和安排施工时间,在靠近敏感点施工时设置施工屏障等设施,减缓工程施工的噪声影响。对预测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目标,针对不同情况,全部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加装声屏障等措施,并加强防噪减振设计、施工和设施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降噪减振效果,确保敏感目标满足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和振动标准要求。工程建成使用后,要及时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采取降噪防治措施。

)加强水环境保护。运营期加强各车站的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落实各车站内污水处理措施,确保污、废水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回用或外排。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期采取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防止扬尘。运营期进一步加强运输列车货物表层抑尘剂的喷洒、固化工作,降低扬尘影响,并在有货物装卸的站场配套车表清洗系统,对有装卸作业的列车侧向进行清理,避免列车车厢表面携带煤尘或砂石料等出站。若遇重污染天气时,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相关要求执行应急预案中相应的分级响应措施。

)强化风险防范措施。本次工程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没有建设内容。你单位应按照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要求继续做好相关工作,加强铁路运行安全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环境风险管理工作。

)全面落实报告书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要求:

(一)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自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同时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保定市环境保护局、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定州市环境保护局报告环保“三同时”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二)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及时转送环评文件。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须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保定市环境保护局、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定州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其他管理要求严格按照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管理要求进行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重新报我厅审核。

四、该项目的“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由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三同时”制度落实日常监管由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保定市环境保护局、沧州市环保局、定州市环保局负责。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2月28日

 

抄送: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保定市环境保护局、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定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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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朔黄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河北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所报《朔黄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河北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国家环保总局于1996年和2004年分别批复了《新建铁路神府东胜煤田朔县至黄骅港铁路(朔港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朔黄铁路肃宁北至黄骅港段增建第二线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5年和2006年分别通过了环保“三同时”验收。朔黄铁路(河北段)位于河北省中部,呈西东走向,沿线依次跨越石家庄市、定州市、保定市和沧州市。

    本次扩能改造工程(河北段)主要建设内容是对小觉、西柏坡、三汲、定州西、肃宁北、沧州西、黄骅南和黄骅港8座现有车站进行扩能改造,完善站场平面布置、信号和控制系统等,扩能改造完成后预计近期(2015年)运量扩能至2.3亿吨,远期(2025年)运量扩能至3.6亿吨。工程总投资6548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59.19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8个车站的主体工程扩能改造工程,并达到远期规模通车运行,正在进行供热及废水处理工艺整改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该项目符合《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年调整)》中既有线路扩能改造要求。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交通备字[2009]22号对本工程给予了备案,同时以冀发改函[2011]127号对本工程备案变更给与了批复。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以及所沿线涉及的规划部门均出具意见同意项目选线。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好沿线规划控制的前提下,不利环境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内容和环境保护措施要求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活动控制在征地范围,缩小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范围,施工道路选线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和红线内土地,禁止在石家庄市饮用水源地表水保护区范围内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石家庄市岗南黄壁庄水库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对纳入本工程扩建的位于石家庄市饮用水源地表水二级保护区内的三汲站货场项目依法停止建设和使用,由平山县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前收集保存永久占地部分的表土,用于场地平整及绿化;对开挖的土方拍实存放,定期洒水,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夯实平整场地恢复植被。

(二)严格控制噪声和振动环境影响。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所和安排施工时间,在靠近敏感点施工时设置施工屏障等设施,减缓工程施工的噪声影响。对预测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目标,针对不同情况,全部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加装声屏障等措施,并加强防噪减振设计、施工和设施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降噪减振效果,确保敏感目标满足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和振动标准要求。工程建成使用后,要及时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采取降噪防治措施。

)加强水环境保护。运营期加强各车站的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落实各车站内污水处理措施,确保污、废水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回用或外排。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期采取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防止扬尘。运营期进一步加强运输列车货物表层抑尘剂的喷洒、固化工作,降低扬尘影响,并在有货物装卸的站场配套车表清洗系统,对有装卸作业的列车侧向进行清理,避免列车车厢表面携带煤尘或砂石料等出站。若遇重污染天气时,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相关要求执行应急预案中相应的分级响应措施。

)强化风险防范措施。本次工程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没有建设内容。你单位应按照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要求继续做好相关工作,加强铁路运行安全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环境风险管理工作。

)全面落实报告书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要求:

(一)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自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同时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保定市环境保护局、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定州市环境保护局报告环保“三同时”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二)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及时转送环评文件。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须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保定市环境保护局、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定州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其他管理要求严格按照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管理要求进行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重新报我厅审核。

四、该项目的“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由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三同时”制度落实日常监管由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保定市环境保护局、沧州市环保局、定州市环保局负责。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2月28日

 

抄送: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保定市环境保护局、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定州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