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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唐钢青龙炉料有限公司240万吨/年氧化球团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15-00263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评函〔2015〕188号
发布日期 2015-02-12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唐钢青龙炉料有限公司240万吨/年氧化球团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5-11-09 16:20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唐钢青龙炉料有限公司:

  所报《关于唐钢青龙炉料有限公司240万吨/年氧化球团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审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唐钢青龙炉料有限公司240万吨/年氧化球团工程,(公司原名称为青龙中冶北方矿业有限公司),位于青龙满族自治县。建设1条年产240万吨链篦机-回转窑氧化球团生产线及其辅助设施,包括原料系统、煤粉制备系统、烘干系统、配料系统、混合造球系统、链篦机-回转窑系统、环冷系统、成品系统等,年产高炉用酸性氧化球团240万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意见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唐钢青龙炉料有限公司”。2009120日经河北省环保局冀环管〔200926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20147月,秦皇岛市环保局批准该项目试生产。

 

二、该项目各产尘点废气由7台布袋除尘器和1台双室四电场除尘器处理后经20-40高排气筒排放。生活污水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一同用于造球。各除尘系统除尘灰经收集后返回其配料系统重新参与配料;回转窑等维修过程产生的废耐火材料用于筑路或工程回填;脱硫石膏用于生产水泥原料。

    三、根据河北省子牙河白洋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该项目进行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竣工环保验收专家意见和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唐钢青龙炉料有限公司240万吨/年氧化球团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一)链篦机回转窑总出口烟气中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原料配料系统除尘器出口、成品系统除尘器出口、煤粉系统除尘器出口烟气中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及最大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中绿化水水质要求。

(三)四周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相关环保措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

四、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实施工作,确保风险事故下的环境安全。如需建设已取消的沸腾炉、圆筒干燥机和煤粉破碎系统须另行环评。

六、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管由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青龙县环境保护局负责。

七、你公司应在20日内将验收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送河北省子牙河白洋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青龙县环境保护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2月12

 

 

  抄送:河北省子牙河白洋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青龙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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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钢青龙炉料有限公司:

  所报《关于唐钢青龙炉料有限公司240万吨/年氧化球团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审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唐钢青龙炉料有限公司240万吨/年氧化球团工程,(公司原名称为青龙中冶北方矿业有限公司),位于青龙满族自治县。建设1条年产240万吨链篦机-回转窑氧化球团生产线及其辅助设施,包括原料系统、煤粉制备系统、烘干系统、配料系统、混合造球系统、链篦机-回转窑系统、环冷系统、成品系统等,年产高炉用酸性氧化球团240万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意见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唐钢青龙炉料有限公司”。2009120日经河北省环保局冀环管〔200926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20147月,秦皇岛市环保局批准该项目试生产。

 

二、该项目各产尘点废气由7台布袋除尘器和1台双室四电场除尘器处理后经20-40高排气筒排放。生活污水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一同用于造球。各除尘系统除尘灰经收集后返回其配料系统重新参与配料;回转窑等维修过程产生的废耐火材料用于筑路或工程回填;脱硫石膏用于生产水泥原料。

    三、根据河北省子牙河白洋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该项目进行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竣工环保验收专家意见和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唐钢青龙炉料有限公司240万吨/年氧化球团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一)链篦机回转窑总出口烟气中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原料配料系统除尘器出口、成品系统除尘器出口、煤粉系统除尘器出口烟气中粉尘最大排放浓度及最大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中绿化水水质要求。

(三)四周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相关环保措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

四、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实施工作,确保风险事故下的环境安全。如需建设已取消的沸腾炉、圆筒干燥机和煤粉破碎系统须另行环评。

六、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管由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青龙县环境保护局负责。

七、你公司应在20日内将验收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送河北省子牙河白洋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青龙县环境保护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2月12

 

 

  抄送:河北省子牙河白洋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青龙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