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隆县鹏生热力有限公司
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有关问题的复函
兴隆县鹏生热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解决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全面开展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专项行动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2015年4月7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河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年底前,不能如期完成升级改造并达到地方排放标准的机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目前,地方标准正在制定,地方标准实施后如不能达标排放,将依法予以处理。《方案》明确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具体负责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方案的制定,你公司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具体实施和完成时限由承德市确定。《方案》同时提出对年内完成升级改
造并通过验收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有关的资金奖补政策,可部分解决你公司提到的资金困难问题。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