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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承德凯兴能源有限公司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15-00210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总函〔2015〕585号
发布日期 2015-05-14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承德凯兴能源有限公司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5-11-09 09:24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承德凯兴能源有限公司燃煤发电机组

超低排放改造有关问题的复函

 

承德凯兴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矸石热电厂解决实施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存在问题和困难的请示》和《关于<河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回复意见》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依据环保部《关于部分供热及发电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答复》(环函〔2014179号),你公司建设的3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应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相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二、《河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年底前,不能如期完成升级改造并达到地方排放标准的机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我省地方排放标准正在制定,将综合考虑锅炉大小和类型、燃料种类等规定应执行的具体排放限值,循环流化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已考虑在内,地方标准

实施后如不能做到达标排放,将依法予以处理。《方案》明确规定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具体负责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方案的制定,你公司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具体实施和完成时限由承德市确定。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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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德凯兴能源有限公司燃煤发电机组

超低排放改造有关问题的复函

 

承德凯兴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矸石热电厂解决实施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存在问题和困难的请示》和《关于<河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回复意见》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依据环保部《关于部分供热及发电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答复》(环函〔2014179号),你公司建设的3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应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相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二、《河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年底前,不能如期完成升级改造并达到地方排放标准的机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我省地方排放标准正在制定,将综合考虑锅炉大小和类型、燃料种类等规定应执行的具体排放限值,循环流化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已考虑在内,地方标准

实施后如不能做到达标排放,将依法予以处理。《方案》明确规定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具体负责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方案的制定,你公司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具体实施和完成时限由承德市确定。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