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成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北省进行处置的复函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贵厅《关于商请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函》(晋环固移函〔2015〕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经征求当地环保部门意见,河北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正在整改,因此,我厅不同意贵省成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136吨危险废物,转移至我省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2月12日
抄送:廊坊市环保局、河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三河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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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成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北省进行处置的复函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5-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