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同意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北省进行处置的函
北京市环保局:
贵局《关于征询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转移意见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因张家口市城洁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贮存能力余量不足,经征求当地环保部门意见,我厅不同意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600吨医疗废物(HW01),转移至张家口市城洁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2月12日
抄送:张家口市环保局、河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桥东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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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同意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北省进行处置的函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5-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