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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告知函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索引号 000218077/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发布日期 2014-08-05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告知函

发布日期:2014-10-28 15:26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告知函

河南、安徽、湖北、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我省保定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150吨废相纸HW16 828-001-16,拟2014年底前分6批次转移至福建省漳州市福建汇鑫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处置

转移过程将途径贵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特函告贵厅,请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及方式:张启发  0311-87908381(兼传真)

附件:保定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保定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

      将危险废物转移至福建省漳州市福建汇鑫资

      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函(保环函

      [2014]50号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8月5日

抄送: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衡水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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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告知函

河南、安徽、湖北、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我省保定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150吨废相纸HW16 828-001-16,拟2014年底前分6批次转移至福建省漳州市福建汇鑫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处置

转移过程将途径贵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特函告贵厅,请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及方式:张启发  0311-87908381(兼传真)

附件:保定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保定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

      将危险废物转移至福建省漳州市福建汇鑫资

      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函(保环函

      [2014]50号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8月5日

抄送: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衡水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