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石家庄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湖南省处置征询意见的函 | ||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索引号 | 000218077/ |
| 主题分类 | 政策 | 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14-07-09 | 主题词 | |
| 效力状态 | |||
关于石家庄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转移至湖南省处置征询意见的函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我省石家庄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家电拆解过程产生的1000吨含铅废物(HW31 314-002-31),拟于2014年8月17日前转移至贵省处置,接纳单位为湖南省永兴县瑞晶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转移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确保运输安全。贵厅是否同意转移,请函告我厅。
联系人:河北省环保厅污防处 张启发
电 话:0311-87908381(兼传真)
附件: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石家庄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
司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湖南省永兴县瑞晶冶炼有限责任
公司有关情况的函(石环防函[2014]17号)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7月9日
抄送:河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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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家庄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湖南省处置征询意见的函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4-10-24
关于石家庄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转移至湖南省处置征询意见的函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我省石家庄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家电拆解过程产生的1000吨含铅废物(HW31 314-002-31),拟于2014年8月17日前转移至贵省处置,接纳单位为湖南省永兴县瑞晶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转移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确保运输安全。贵厅是否同意转移,请函告我厅。
联系人:河北省环保厅污防处 张启发
电 话:0311-87908381(兼传真)
附件: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石家庄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
司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湖南省永兴县瑞晶冶炼有限责任
公司有关情况的函(石环防函[2014]17号)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7月9日
抄送:河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