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政策
名称 关于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南省处置征询意见的函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索引号 000218077/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发布日期 2014-07-22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南省处置征询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4-10-24 10:42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

转移至河南省处置征询意见的函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我省唐山市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540催化剂HW0624.4催化剂HW46,拟2014年10月底前转移至贵省处置,接纳单位为尉氏县吉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转移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确保运输安全。贵厅是否同意转移,请函告我厅。

联系人:河北省环保厅污防处 张启发

电 话:0311-87908381(兼传真)

附件:关于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南

      省尉氏县吉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函(唐环

      [2014]21号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7月22

抄送:河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策

关于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

转移至河南省处置征询意见的函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我省唐山市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540催化剂HW0624.4催化剂HW46,拟2014年10月底前转移至贵省处置,接纳单位为尉氏县吉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转移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确保运输安全。贵厅是否同意转移,请函告我厅。

联系人:河北省环保厅污防处 张启发

电 话:0311-87908381(兼传真)

附件:关于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南

      省尉氏县吉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函(唐环

      [2014]21号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7月22

抄送:河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