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启用“河北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函 | ||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索引号 | 000218077/2013-00277 |
| 主题分类 | 政策 | 文号 | 冀环办函〔2013〕811号 |
| 发布日期 | 2013-07-10 | 主题词 | |
| 效力状态 | |||
关于启用“河北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函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定州市、辛集市政府,省直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关于成立省四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冀字〔2013〕7号),其中的河北省工业转型与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庆伟同志担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臧胜业同志,副省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工业转型升级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环境治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环境保护厅。为便于开展工作,经省政府批准,自即日起,启用“河北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附印模)印章。
特此函告。
印 模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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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河北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函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3-10-28
关于启用“河北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函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定州市、辛集市政府,省直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关于成立省四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冀字〔2013〕7号),其中的河北省工业转型与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庆伟同志担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臧胜业同志,副省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工业转型升级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环境治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环境保护厅。为便于开展工作,经省政府批准,自即日起,启用“河北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附印模)印章。
特此函告。
印 模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