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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保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09-01301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评〔2009〕322号
发布日期 2009-11-27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3-01-24 11:45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所报《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结合保定市环保局初审意见和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拟对现有两条水泥粉磨生产线进行异地技术改造,新建2Φ4.2×13m水泥磨机及其配套的水泥磨机房、原料仓、水泥储仓、成品库等。产品方案为P.F32.5级水泥140万吨、P.O42.5级水泥60万吨,水泥袋装、散装比为3:7工程总投资16387万元(需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环保投资574万元,预计20104月竣工。工程选址于曲阳县灵山镇野北村北部山区在建4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厂区南部的预留用地内曲阳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局均出具意见同意项目用地和选址
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环评报告书中所列内容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施工现场场界四周采用遮挡措施;运输车辆加盖蓬布,尽量减少物料洒落;堆料场设简易棚以减少二次扬尘。对高噪声的机械安装隔声装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界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90)相关标准要求。
2、项目对各有组织粉尘排放点共设置38台布袋除尘器进行治理后,经15-39m的排气筒排放;外排粉尘浓度和单位产品排放量必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标准要求
对物料的暂存配料采用圆库或堆棚加盖、四周设置围挡的密闭措施,粉状物料的输送皮带设置密闭罩,厂区地面全部硬化并定期洒水抑尘,确保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对厂界贡献浓度须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04)周界外颗粒物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
3、该项目厂区生活及杂用水产生量为4.3m3/d,生产冷却循环排污水5 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该项目厂区内在建的MBR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出水水质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与生产冷却排污水混合后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全厂废水不得外排,该项目不准设置废水排污口。
4合理安排厂区平面布置,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设备,主要产噪设备设置在车间内,并采取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等方式,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5、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600m,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6、工程建成后,必须淘汰曲阳县太行山水泥有限公司现有两座立窑熟料生产线和两条水泥生产线,必须关闭环评报告书所列9家保护区范围内的企业,确保保护区范围内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
三、工程涉及辐射设施的,必须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四、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中规定的各项清洁生产、污染防治和总量削减措施,工程投产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保定市环保局确定的总量指标内:工业粉尘99.5t/a,总量削减措施一并纳入三同时验收内容。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各项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必须向保定市环保局提交试运行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投入试运行;自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按规定程序向省环保厅申请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正常运行。项目建设内容如发生变化,需及时向省环保厅报告。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六、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由我厅会同保定市环保局、曲阳县环保局负责。
    七、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评报告书送省发改委、保定市环保局、曲阳县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保定市环保局报告“三同时”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OO九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水泥 环境影响 报告书 批复
抄送:省发改委,省环境执法监察局,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保定市环保局,曲阳县环保局、城乡规划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局、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9年8 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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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所报《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结合保定市环保局初审意见和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拟对现有两条水泥粉磨生产线进行异地技术改造,新建2Φ4.2×13m水泥磨机及其配套的水泥磨机房、原料仓、水泥储仓、成品库等。产品方案为P.F32.5级水泥140万吨、P.O42.5级水泥60万吨,水泥袋装、散装比为3:7工程总投资16387万元(需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环保投资574万元,预计20104月竣工。工程选址于曲阳县灵山镇野北村北部山区在建4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厂区南部的预留用地内曲阳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局均出具意见同意项目用地和选址
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环评报告书中所列内容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施工现场场界四周采用遮挡措施;运输车辆加盖蓬布,尽量减少物料洒落;堆料场设简易棚以减少二次扬尘。对高噪声的机械安装隔声装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界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90)相关标准要求。
2、项目对各有组织粉尘排放点共设置38台布袋除尘器进行治理后,经15-39m的排气筒排放;外排粉尘浓度和单位产品排放量必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标准要求
对物料的暂存配料采用圆库或堆棚加盖、四周设置围挡的密闭措施,粉状物料的输送皮带设置密闭罩,厂区地面全部硬化并定期洒水抑尘,确保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对厂界贡献浓度须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04)周界外颗粒物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
3、该项目厂区生活及杂用水产生量为4.3m3/d,生产冷却循环排污水5 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该项目厂区内在建的MBR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出水水质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与生产冷却排污水混合后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全厂废水不得外排,该项目不准设置废水排污口。
4合理安排厂区平面布置,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设备,主要产噪设备设置在车间内,并采取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等方式,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5、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600m,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6、工程建成后,必须淘汰曲阳县太行山水泥有限公司现有两座立窑熟料生产线和两条水泥生产线,必须关闭环评报告书所列9家保护区范围内的企业,确保保护区范围内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
三、工程涉及辐射设施的,必须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四、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中规定的各项清洁生产、污染防治和总量削减措施,工程投产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保定市环保局确定的总量指标内:工业粉尘99.5t/a,总量削减措施一并纳入三同时验收内容。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各项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必须向保定市环保局提交试运行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投入试运行;自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按规定程序向省环保厅申请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正常运行。项目建设内容如发生变化,需及时向省环保厅报告。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六、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由我厅会同保定市环保局、曲阳县环保局负责。
    七、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评报告书送省发改委、保定市环保局、曲阳县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保定市环保局报告“三同时”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OO九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水泥 环境影响 报告书 批复
抄送:省发改委,省环境执法监察局,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保定市环保局,曲阳县环保局、城乡规划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局、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9年8 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