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领导:
按照环保部环监局《关于查处引滦工程水源地及沿线有关环境污染问题的函》(环监转〔2015〕113号)要求,我局对引滦工程水源地及沿线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将《关于引滦工程水源地及沿线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在省厅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公开时限为60天。
妥否,请批示。
附件:关于引滦工程水源地及沿线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
理情况
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
关于引滦工程水源地及沿线环境污染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
按照环保部环监局要求,我厅派员对媒体报道的引滦工程水源地及沿线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引滦工程包含引滦入津和引滦入唐两项工程,媒体反映的引滦入津工程包括:潘家口(其水面区域三分之二属宽城县、三分之一属迁西县)、大黑汀水库(属迁西县)(以下简称“潘大库区”)和引滦入津输水线,自承德市宽城县潘家口水库经滦河干流入唐山市迁西县大黑汀水库,流经遵化市,再经黎河进入天津市蓟县于桥水库,向天津市供水。今年1月至8月,我厅监测数据显示:滦河入潘家口水库水质除总磷较高(4月为0.22mg/L)外,其他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12月11日承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数据显示(冰面下水样),总磷(0.34 mg/L)、总氮(4.70 mg/L)超Ⅲ类标准;大黑汀水库稳定达到Ⅱ类水质(除总氮指标外),总氮指标(不作为考核指标)平均值为4.382mg/L,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黎河水质除冰冻或断流期外均达到Ⅱ类或Ⅲ类水质,满足功能区要求。
近年来,迁西县政府集中取缔了库区内的非法养殖,对库区周边农村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加快了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生态恢复的进度;遵化市在黎河河岸加强绿化并建设拦网,利用尾矿砂制砖(每年可综合利用尾砂200多万吨)、通过综合处置垃圾、改良土壤、填坑造地、覆土植被等方式改善黎河周边环境,规范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同时,唐山市政府组织迁西县、遵化市两县(市)对污染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基本解决了引滦入津水质污染问题。
经调查了解,潘大库区养殖网箱约有5万余个,游船渔船926艘,投饵及船舶活动影响库区水质;库区周边及输水线沿线原有排污企业64家(多为铁选企业),其中57家企业早已停产,现有1家钢铁企业、2家选矿企业和4家食品企业在产,上述企业生产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引滦入津输水线流经6个乡镇,环保基础设施覆盖有限;库区周边建有饭店及农家乐200多家(大部分已停业),餐饮与宾馆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或化粪池集中处理,未对库区水质造成污染;洒河桥附近钢铁厂为位于迁西县滦河与洒河(滦河支流)交汇处,全名为河北友利钢铁有限公司,是天津市政府为解决库区移民问题于2002年所建,该公司于2011年10月停产至今,河道的尾矿主要由周边村民2012年前填河造地形成,唐山市环保局已将侵占河道情况通报引滦工程管理局。张家庄村附近探入水库的舌状堰塞体,属于自然形成的山沟,该村附近没有铁选厂,也没有尾矿坝。
根据调查情况及常规监测数据显示,现场调查未发现企业排污、人畜粪便和垃圾直排入库等污染问题。但库区与河道内的网箱养殖、饵料投放严重影响库区水质。多年来,由于水库移民安置的遗留问题,库区网箱养殖收入成为当地移民的主要生活来源。要想彻底解决养殖投饵问题,必须同步解决移民生活问题,单靠当地政府难以解决。目前,引滦入津沿线资金不足,环境基础设施覆盖率低。
针对上述情况,我厅已责成承德、唐山市环保部门加强对库区周边及输水沿线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增加检查频次,加大非法排污的打击力度;并将相关调查情况上报环保部环监局,建议由国家组织协调天津市、河北省相关部门共同解决水库水质恶化问题,彻底消除引滦水质污染隐患。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