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环境监测人员
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全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根据河北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12年河北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冀环办发[2012]64号)安排,按照《河北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办法》(冀环测[2011]354号)要求,省环保厅制定了《2012年全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次考核的组织协调和证件发放工作,由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负责。请各市环保局将辖区内各级各类环境监测机构和单位2012年考核申请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并于5月10日前报省厅监测处。省环保厅根据考核报名情况下发考核时间安排,并组成考核小组赴申报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统一颁发《河北省环境监测人员上岗合格证》。
联 系 人:监测处 杨国翠
联系电话:0311-87802852
电子邮箱:yang9999@hb12369.net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2012年全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安排
一、 考核范围、内容和方式
1、考核范围
全省环境监测网络成员单位未取得环境监测合格证书和证书已到期的原持证人员
2、考核内容
持证上岗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操作、未知样品(密码样)的分析。
(1)基本理论考核内容包括: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环境监测基础理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知识、常用数据统计知识以及环境标准、监测规范、采样方法、预处理方法、分析测试方法、数据处理和评价模式等。
(2)基本操作考核内容包括:仪器校准、使用操作,数据处理和记录,实验室玻璃器皿的正确使用,试剂及标准溶液的配制,分析天平及常用分析仪器的规范化操作。
(3)未知样品(密码样)分析:凡申报的取证项目,有标样的项目一律进行未知样品考核。
3、考核方式
由省环保厅根据考核报名情况下发考核时间安排,并组成考核小组赴申报单位进行考核。
二、 基本理论、基本操作和未知样考核
1、基本理论考试
(1)凡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理论考试。
(2)基本理论考核方式为笔试,采取开卷和闭卷两种形式。男同志年满50周岁、女同志年满45周岁且从事监测工作10年以上的监测人员可开卷考试。
2、基本操作考核
基本操作考核由考核组随机抽取申报项目的30%进行考核。
3、未知样品考核
抽取参考人员申报项目的(有标样的项目)30%进行现场考核;参考人员在现场接到下发考核未知样品后,按规定期限和技术要求上报测定结果。剩余的70%的项目(有标样的项目)由个单位组织考核,并上报考核结果。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各设区市环保局负责将辖区内各单位2012年准备参加持证上岗考核人员报名情况汇总后,按照附件的表格要求认真填写。并于2012年5月10日前,将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省环保厅监测处。
四、证书颁发
由省环保厅统一颁发《河北省环境监测人员上岗合格证》。
五、 基本理论考试复习参考资料
1、国家环保总局《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编委会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 北京 2003年12月
2、国家环保总局《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编委会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 北京 2002年12月
3、《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
4、各类标准、技术规范
六、考核经费
考核经费(包括样品费、考核组交通差旅补助费等)由被考核单位承担。
附件: 2012年全省环境监测站实验人员持证上岗考核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