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名称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5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机构 土壤生态环境处 索引号 0218077J/2024-00372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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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5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11 08:33 信息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546号建议的答复

 

李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地区污水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以生活污水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坚持平原、山区、丘陵分类施策治理,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扎实组织推进,经统计,“十三五”末,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2018年的11%提高到的28%,截至2023年底,累计完成治理村庄24680个,治理率达到5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基本杜绝,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一、强化顶层设计,坚持统筹谋划

先后编制印发《河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等系列文件分年度制发工作计划方案,为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政策及技术支持结合实际,制定计划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在工作推动中,坚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考虑,坚持城乡一体化推进对位于城乡融合部村庄的生活污水,优先考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坚持与农村改厕衔接将农村厕所粪污治理作为污水治理的重点,充分利用国家“厕所革命”有关政策,推动改厕粪污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坚持与资源化利用并重将灰水收集后,用于冲厕、绿植浇灌或庭院抑尘,黑水经无害化处理后,作为肥水还田利用,实现灰、黑水同步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组织实施

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条件,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能耗低、经济可行,且适合农村特点的污水治理模式做到分类施策、梯次推进;积极探索形成比较成熟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23年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荐技术模式与典型案例汇编,为各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了借鉴参考对于城镇周边、乡镇所在地、农村新型社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具备24小时供水条件,能够纳入污水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的村庄,通过“以城带村”“以镇带村”“以园带村”等多种方式,将生活污水纳入城镇、园区污水管网集中处理;人口密集度高、经济发展好、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原村庄,采取管网集中归集、终端无害化处置等集中治理模式;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平原村庄,实施分散收集、集中处理模式不具备集中收集处理、水量小的山区,采取户用化粪池等分散治理模式,统筹推进村庄污水分散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基本解决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

三、加大资金投入,拓宽融资渠道

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24年以来,安排省级资金22900万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支持17个项目县开展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黑灰水)一体化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村庄道路硬化、绿化、亮化项目及其他村容村貌提升公共设施项目建设;安排省级资金59620万元,支持和美乡村示范创建项目,资金重点用于示范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47亿元,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源涵养等,其中,已支持6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同时,持续加大农村环境整治类项目谋划力度,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国开行、省农发行先后印发《关于运用开发性金融资金支持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关于运用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发挥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优势,加强资金统筹,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四、健全管护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着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鼓励采用县级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灵活采取自主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设施运维,逐步构建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护体系,县级人民政府将设施运营维护费用纳入本级政府预算,逐步建立多元化运营维护资金投入机制。发挥微信公众号、电视等各类网络媒体的作用,引导教育村民遵法守法,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将农村生活污水不乱排乱倒纳入村规民约,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意识不断增强,为巩固治理成效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共商共治衔接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厕所改造等美丽乡村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统筹中央和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有关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健全完善各项长效工作机制,助推我省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衷心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5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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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546号建议的答复

 

李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地区污水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以生活污水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坚持平原、山区、丘陵分类施策治理,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扎实组织推进,经统计,“十三五”末,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2018年的11%提高到的28%,截至2023年底,累计完成治理村庄24680个,治理率达到5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基本杜绝,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一、强化顶层设计,坚持统筹谋划

先后编制印发《河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等系列文件分年度制发工作计划方案,为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政策及技术支持结合实际,制定计划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在工作推动中,坚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考虑,坚持城乡一体化推进对位于城乡融合部村庄的生活污水,优先考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坚持与农村改厕衔接将农村厕所粪污治理作为污水治理的重点,充分利用国家“厕所革命”有关政策,推动改厕粪污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坚持与资源化利用并重将灰水收集后,用于冲厕、绿植浇灌或庭院抑尘,黑水经无害化处理后,作为肥水还田利用,实现灰、黑水同步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组织实施

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条件,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能耗低、经济可行,且适合农村特点的污水治理模式做到分类施策、梯次推进;积极探索形成比较成熟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23年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荐技术模式与典型案例汇编,为各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了借鉴参考对于城镇周边、乡镇所在地、农村新型社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具备24小时供水条件,能够纳入污水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的村庄,通过“以城带村”“以镇带村”“以园带村”等多种方式,将生活污水纳入城镇、园区污水管网集中处理;人口密集度高、经济发展好、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原村庄,采取管网集中归集、终端无害化处置等集中治理模式;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平原村庄,实施分散收集、集中处理模式不具备集中收集处理、水量小的山区,采取户用化粪池等分散治理模式,统筹推进村庄污水分散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基本解决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

三、加大资金投入,拓宽融资渠道

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24年以来,安排省级资金22900万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支持17个项目县开展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黑灰水)一体化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村庄道路硬化、绿化、亮化项目及其他村容村貌提升公共设施项目建设;安排省级资金59620万元,支持和美乡村示范创建项目,资金重点用于示范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47亿元,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源涵养等,其中,已支持6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同时,持续加大农村环境整治类项目谋划力度,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国开行、省农发行先后印发《关于运用开发性金融资金支持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关于运用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发挥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优势,加强资金统筹,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四、健全管护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着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鼓励采用县级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灵活采取自主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设施运维,逐步构建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护体系,县级人民政府将设施运营维护费用纳入本级政府预算,逐步建立多元化运营维护资金投入机制。发挥微信公众号、电视等各类网络媒体的作用,引导教育村民遵法守法,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将农村生活污水不乱排乱倒纳入村规民约,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意识不断增强,为巩固治理成效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共商共治衔接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厕所改造等美丽乡村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统筹中央和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有关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健全完善各项长效工作机制,助推我省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衷心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5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