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068号提案的答复 | ||
发布机构 | 土壤生态环境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4-00370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068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河北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有序组织推进。以生活污水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坚持平原、山区、丘陵分类施策治理,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十三五”末,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2018年的11%提高到的28%,截至2023年底,累计完成治理村庄24680个,治理率达到5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基本杜绝,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一、强化顶层设计,坚持统筹谋划
先后编制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河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河北省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利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等系列文件,分年度制发工作计划方案,为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政策及技术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计划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在工作推动中,坚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考虑,坚持城乡一体化推进,对位于城乡融合部村庄的生活污水,优先考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坚持与农村改厕衔接,将农村厕所粪污治理作为污水治理的重点,充分利用国家“厕所革命”有关政策,推动改厕粪污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坚持与资源化利用并重,将灰水收集后,用于冲厕、绿植浇灌或庭院抑尘,黑水经无害化处理后,作为肥水还田利用,实现灰、黑水同步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组织实施
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条件,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能耗低、经济可行,且适合农村特点的污水治理模式,做到分类施策、梯次推进;积极探索形成比较成熟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23年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荐技术模式与典型案例汇编,为各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了借鉴参考。对于城镇周边、乡镇所在地、农村新型社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具备24小时供水条件,能够纳入污水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的村庄,通过“以城带村”“以镇带村”“以园带村”等多种方式,将生活污水纳入城镇、园区污水管网集中处理;人口密集度高、经济发展好、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原村庄,采取管网集中归集、终端无害化处置等集中治理模式;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平原村庄,实施分散收集、集中处理模式;不具备集中收集处理、水量小的山区,采取户用化粪池等分散治理模式,统筹推进村庄污水分散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基本解决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资金保障
2023年省金融办制发了《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试点工作行动方案》,在9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拓宽融资渠道提供了政策支撑。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加大农村环境整治类项目谋划力度,多渠道统筹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联合省国开行、省农发行先后印发《关于运用开发性金融资金支持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关于运用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发挥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优势,设立专项贷款用于支持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县财政列支保障经费,保障农村各类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使用。
四、健全管护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着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在运行维护上,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鼓励采用县级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灵活采取自主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设施运维,逐步构建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护体系。在技术服务上,将农村厕所粪污综合治理监控纳入农村改厕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信息台账,将抽粪车配备数量、粪污处理站或储存罐建设数量及其分布情况,所覆盖的村庄和农户数量及其分布情况,厕所粪污处理利用去向等具体内容,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精准管理,并对服务车辆安装定位系统,根据群众服务需求信息,科学调度车辆及人员,实行动态日常管控,实现服务信息收集反馈和监管的即时化、智能化。在宣传引导上,引导教育村民遵法守法,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将农村生活污水不乱排乱倒纳入村规民约,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意识不断增强,为巩固治理成效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委金融办等部门共商共治,衔接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厕所改造等美丽乡村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统筹中央和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有关资金,对不发达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给予资金支持,拓宽融资渠道,推动污水治理项目和关联产业有效融合,健全完善各项长效工作机制,助推我省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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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06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 时间:2024-06-11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068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河北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有序组织推进。以生活污水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坚持平原、山区、丘陵分类施策治理,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十三五”末,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2018年的11%提高到的28%,截至2023年底,累计完成治理村庄24680个,治理率达到5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基本杜绝,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一、强化顶层设计,坚持统筹谋划
先后编制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河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河北省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利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等系列文件,分年度制发工作计划方案,为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政策及技术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计划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在工作推动中,坚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考虑,坚持城乡一体化推进,对位于城乡融合部村庄的生活污水,优先考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坚持与农村改厕衔接,将农村厕所粪污治理作为污水治理的重点,充分利用国家“厕所革命”有关政策,推动改厕粪污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坚持与资源化利用并重,将灰水收集后,用于冲厕、绿植浇灌或庭院抑尘,黑水经无害化处理后,作为肥水还田利用,实现灰、黑水同步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组织实施
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条件,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能耗低、经济可行,且适合农村特点的污水治理模式,做到分类施策、梯次推进;积极探索形成比较成熟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23年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荐技术模式与典型案例汇编,为各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了借鉴参考。对于城镇周边、乡镇所在地、农村新型社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具备24小时供水条件,能够纳入污水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的村庄,通过“以城带村”“以镇带村”“以园带村”等多种方式,将生活污水纳入城镇、园区污水管网集中处理;人口密集度高、经济发展好、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原村庄,采取管网集中归集、终端无害化处置等集中治理模式;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平原村庄,实施分散收集、集中处理模式;不具备集中收集处理、水量小的山区,采取户用化粪池等分散治理模式,统筹推进村庄污水分散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基本解决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资金保障
2023年省金融办制发了《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试点工作行动方案》,在9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拓宽融资渠道提供了政策支撑。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加大农村环境整治类项目谋划力度,多渠道统筹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联合省国开行、省农发行先后印发《关于运用开发性金融资金支持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关于运用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发挥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优势,设立专项贷款用于支持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县财政列支保障经费,保障农村各类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使用。
四、健全管护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着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在运行维护上,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鼓励采用县级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灵活采取自主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设施运维,逐步构建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护体系。在技术服务上,将农村厕所粪污综合治理监控纳入农村改厕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信息台账,将抽粪车配备数量、粪污处理站或储存罐建设数量及其分布情况,所覆盖的村庄和农户数量及其分布情况,厕所粪污处理利用去向等具体内容,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精准管理,并对服务车辆安装定位系统,根据群众服务需求信息,科学调度车辆及人员,实行动态日常管控,实现服务信息收集反馈和监管的即时化、智能化。在宣传引导上,引导教育村民遵法守法,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将农村生活污水不乱排乱倒纳入村规民约,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意识不断增强,为巩固治理成效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委金融办等部门共商共治,衔接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厕所改造等美丽乡村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统筹中央和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有关资金,对不发达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给予资金支持,拓宽融资渠道,推动污水治理项目和关联产业有效融合,健全完善各项长效工作机制,助推我省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