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名称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39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机构 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 索引号 0218077J/2024-00337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文号
发布日期 主题词
效力状态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39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5-28 15:53 信息来源: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390号建议的答复

 

宋学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大气污染车辆限行规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取消污染车辆限行情况

2024年3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围绕消除重污染天气,我厅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在黄色和橙色预警期间,不采取车辆限行的措施,仅在红色预警期间,在设区的市主城区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主要是因为启动红色预警时,空气质量已经达到了严重污染的程度,需要全社会共

同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才能减缓重污染天气程度,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因此红色预警期间,在对工业企业、面源、移动源采取最严厉管控措施的基础上,为进一步降低污染物的排放,增加了设区的市主城区单双号限行的措施。二是移动源按照不同排放标准实施差异化的管控措施。黄色和橙色预警期间,重点对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实施管控;红色预警期间,重点对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实施管控,对其他排放标准的车辆不采取管控措施。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消除重污染天气,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减少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的影响。

二、改善公共交通系统情况

近年来,省交通运输厅和公安交管部门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不断优化公交线路,扩大线网覆盖范围,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水平,公共交通行业得到长足发展,切实方便居民出行。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公交车约3.3万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占公交车辆总数约80%,公交线路达到3700余条。一是完善公交发展政策。2023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多元化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需求。二是拓展多样化公交服务。指导各市根据公众出行规律和客流特征,不断优化公交线网,扩大公交线网覆盖范围,丰富城市公交服务形式,因地制宜发展通勤、通学等多种形式的特色服务,更好满足上班、上学等多样化出行需求。如石家庄市已开通18条小学生免费公交专线。三是推动取消常态化尾号限行。综合分析城市路网承载能力和日均交通压力,为相关政策制定调整提供数据支撑,做好城市政府参谋助手,推动政府优化调整相关政策。2023年10月底,随着秦皇岛、廊坊市宣布解除常态化尾号限行,我省全域均取消了尾号限行措施。四是推动公共交通便利高效。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科学设定专用时段,原则上每天不超过4小时,其他时段允许社会车辆通行;鼓励集约化、绿色交通出行方式,允许机场巴士、专用校车、单位通勤班车等大运力载客车辆使用公交专用道。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共设置公交专用道564.23公里,雄安新区计划设置公交专用道、专用路202公里。五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各市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等主题活动,通过开展公交开放日、推出惠民便民举措等形式,广泛倡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营造优选公交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将督促各市深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持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结合公共交通运行情况,科学设置公交专用道,保障公共交通运行效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公共交通出行服务。

 

三、提高汽车排放标准情况

目前,我省已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2023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研究制定下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下一步,待国家下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制定出台后,我省将按照要求贯彻执行。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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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390号建议的答复

 

宋学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大气污染车辆限行规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取消污染车辆限行情况

2024年3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围绕消除重污染天气,我厅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在黄色和橙色预警期间,不采取车辆限行的措施,仅在红色预警期间,在设区的市主城区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主要是因为启动红色预警时,空气质量已经达到了严重污染的程度,需要全社会共

同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才能减缓重污染天气程度,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因此红色预警期间,在对工业企业、面源、移动源采取最严厉管控措施的基础上,为进一步降低污染物的排放,增加了设区的市主城区单双号限行的措施。二是移动源按照不同排放标准实施差异化的管控措施。黄色和橙色预警期间,重点对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实施管控;红色预警期间,重点对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实施管控,对其他排放标准的车辆不采取管控措施。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消除重污染天气,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减少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的影响。

二、改善公共交通系统情况

近年来,省交通运输厅和公安交管部门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不断优化公交线路,扩大线网覆盖范围,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水平,公共交通行业得到长足发展,切实方便居民出行。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公交车约3.3万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占公交车辆总数约80%,公交线路达到3700余条。一是完善公交发展政策。2023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多元化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需求。二是拓展多样化公交服务。指导各市根据公众出行规律和客流特征,不断优化公交线网,扩大公交线网覆盖范围,丰富城市公交服务形式,因地制宜发展通勤、通学等多种形式的特色服务,更好满足上班、上学等多样化出行需求。如石家庄市已开通18条小学生免费公交专线。三是推动取消常态化尾号限行。综合分析城市路网承载能力和日均交通压力,为相关政策制定调整提供数据支撑,做好城市政府参谋助手,推动政府优化调整相关政策。2023年10月底,随着秦皇岛、廊坊市宣布解除常态化尾号限行,我省全域均取消了尾号限行措施。四是推动公共交通便利高效。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科学设定专用时段,原则上每天不超过4小时,其他时段允许社会车辆通行;鼓励集约化、绿色交通出行方式,允许机场巴士、专用校车、单位通勤班车等大运力载客车辆使用公交专用道。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共设置公交专用道564.23公里,雄安新区计划设置公交专用道、专用路202公里。五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各市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等主题活动,通过开展公交开放日、推出惠民便民举措等形式,广泛倡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营造优选公交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将督促各市深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持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结合公共交通运行情况,科学设置公交专用道,保障公共交通运行效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公共交通出行服务。

 

三、提高汽车排放标准情况

目前,我省已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2023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研究制定下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下一步,待国家下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制定出台后,我省将按照要求贯彻执行。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