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36号提案的答复 | ||
发布机构 | 应对气候变化与对外合作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4-00335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336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河北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加快推动我省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社会共同参与是生态文明建设题中应有之义,是加快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保障。我省高度重视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着力打造公众参与场景,宣传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理念,积极参与生态环保活动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正逐渐成为社会新时尚。
一、加快推动碳普惠建设。河北是较早开展碳普惠工作的省份之一。2018年印发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选取石家庄、保定、沧州、张家口、承德市5个城市为试点,积极探索具有区域特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为全省开展碳普惠工作积累了经验。去年以来,我省全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努力打造统一的京津冀区域碳普惠体系,加快省级碳普惠平台建设,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一是完善标准体系。主动对接京津,联合编制《低碳出行碳减排量核算技术规范》,探索推动碳普惠标准共建、信息共享、项目互认,着力构建统一的京津冀区域碳普惠体系,目前已通过专家论证。印发承德市景区碳普惠、住宅建筑居住节能碳普惠等方法学,积极纳入我省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实现价值转化。推动石家庄市以地下轨道交通为基础,探索建立公共出行碳普惠体系。二是搭建普惠平台。积极探索省级碳普惠管理平台建设,整合地方、企业层级自行建设的碳普惠平台,研究制定数据接入标准,推动河钢集团、省建行等企业现有碳普惠平台与省碳普惠平台数据互联互通,逐步构建以省碳普惠平台为核心、二级多元平台交融并行的河北碳普惠平台体系。三是推动试点引领。指导省建行、省建投集团、河钢集团等单位,结合生产生活实际,开创更多碳普惠场景,加快企业层级碳普惠平台建设。组织专家团队赴省内保定绿成、晟宇智科等信息化资源回收利用类企业调研指导碳普惠场景建设工作,探索构建政策引导、商业激励、公益捐赠等多场景消纳模式,打造我省碳普惠典型案例。
二、大力推动低碳公共交通出行。一方面,持续推动公交车新能源化。认真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部署要求,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认真落实新购置公交车辆月报告制度,积极推进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2023年,全省新增及更新公交车1484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1478辆、占比达99%。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出租汽车新能源化。指导各市加大出租汽车(网约车)新能源车推广力度,持续实施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运营补助,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政策激励,广泛宣传引导,使广大出租汽车经营者逐步认识到新能源车运营成本优势和环境效益,新增及更新出租汽车中新能源车比例大幅增加。2023年,全省新增更新巡游出租汽车中新能源车占比54.15%,新增更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中新能源车占比98.7%。
三、持续扩大垃圾分类覆盖率。垃圾分类旨在推动垃圾分类储存、投放和搬运,在美化环境的同时,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更快实现废品回收和资源化循环利用。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国家将每年5月第4周设立为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2023年我省紧紧围绕“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宣传主题,积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期间全省累计开展86次市级、区级垃圾分类主题活动,开放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53个,接待市民、中小学生超5万人次。二是加强典型培树。深入开展河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典型评选活动,评选典型集体20个、典型个人35名,3人获得“全国百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达人”称号;组织参加全国垃圾分类知识大赛和垃圾分类齐点亮等群众性活动,推荐我省8名垃圾分类讲解员参加全国科普讲解比赛,其中1人荣获住房城乡建设部一等奖和全国最佳人气奖。三是强力推动落实。将“混装混运”专项整治作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题教育整改内容,检查居民小区5931个,纠治违规行为4050件;持续扩大垃圾分类覆盖率,我省强制分类区域内具备垃圾分类条件的居民小区超过90%。
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良好环境。在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方面,统筹中央和省级各类污染防治资金,促进降低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出台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财政奖补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推动重点行业新增A级企业45家、总数达到81家;出台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助力我省双碳目标的实现。在广泛开展低碳宣传方面,2023年省有关部门及多地市、区县充分利用植树节、环境日、节能周、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传播绿色低碳理念,弘扬勤俭节约文化;依托微信、博客、公众号,邀请专家学者积极发声,普及国家“双碳”战略基础知识,推进双碳全民教育,引导社会群众广泛参与低碳行动;举办金融支持工具、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CCUS等低碳技术、产品以及成果展示,充分展示节能降碳丰硕成果,推广绿色低碳技术,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推动碳普惠工作建设,优化绿色交通体系,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积极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围绕碳普惠,引入多方社会力量,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商业化、市场化运行模式,充分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不断完善省级碳普惠平台;健全标准体系,逐步构建碳普惠方法学体系,印发京津冀《低碳出行碳减排量核算技术规范》,扩大联建范围;持续丰富碳普惠场景,打造低碳出行、低碳景区等碳普惠场景,加快碳普惠市场化激励和推广。围绕优化绿色交通体系,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用足用好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引导公交车、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替代;加快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合规化进程,规范网约车聚合平台经营行为,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围绕落实垃圾分类,根据不同城市、不同功能区和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实事求是确定垃圾分类投放方式,着力解决“混装混运”问题;加强基础建设,强制区域内具备垃圾分类条件的居民小区到2024年底达到95%以上,在具备条件的县城启动垃圾分类工作,完善新建居民小区配建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的制度和规范。围绕低碳宣传,继续在省内各地组织举办低碳、节能、环保相关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积极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力量。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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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3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应对气候变化与对外合作处 时间:2024-05-28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336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河北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加快推动我省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社会共同参与是生态文明建设题中应有之义,是加快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保障。我省高度重视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着力打造公众参与场景,宣传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理念,积极参与生态环保活动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正逐渐成为社会新时尚。
一、加快推动碳普惠建设。河北是较早开展碳普惠工作的省份之一。2018年印发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选取石家庄、保定、沧州、张家口、承德市5个城市为试点,积极探索具有区域特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为全省开展碳普惠工作积累了经验。去年以来,我省全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努力打造统一的京津冀区域碳普惠体系,加快省级碳普惠平台建设,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一是完善标准体系。主动对接京津,联合编制《低碳出行碳减排量核算技术规范》,探索推动碳普惠标准共建、信息共享、项目互认,着力构建统一的京津冀区域碳普惠体系,目前已通过专家论证。印发承德市景区碳普惠、住宅建筑居住节能碳普惠等方法学,积极纳入我省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实现价值转化。推动石家庄市以地下轨道交通为基础,探索建立公共出行碳普惠体系。二是搭建普惠平台。积极探索省级碳普惠管理平台建设,整合地方、企业层级自行建设的碳普惠平台,研究制定数据接入标准,推动河钢集团、省建行等企业现有碳普惠平台与省碳普惠平台数据互联互通,逐步构建以省碳普惠平台为核心、二级多元平台交融并行的河北碳普惠平台体系。三是推动试点引领。指导省建行、省建投集团、河钢集团等单位,结合生产生活实际,开创更多碳普惠场景,加快企业层级碳普惠平台建设。组织专家团队赴省内保定绿成、晟宇智科等信息化资源回收利用类企业调研指导碳普惠场景建设工作,探索构建政策引导、商业激励、公益捐赠等多场景消纳模式,打造我省碳普惠典型案例。
二、大力推动低碳公共交通出行。一方面,持续推动公交车新能源化。认真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部署要求,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认真落实新购置公交车辆月报告制度,积极推进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2023年,全省新增及更新公交车1484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1478辆、占比达99%。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出租汽车新能源化。指导各市加大出租汽车(网约车)新能源车推广力度,持续实施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运营补助,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政策激励,广泛宣传引导,使广大出租汽车经营者逐步认识到新能源车运营成本优势和环境效益,新增及更新出租汽车中新能源车比例大幅增加。2023年,全省新增更新巡游出租汽车中新能源车占比54.15%,新增更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中新能源车占比98.7%。
三、持续扩大垃圾分类覆盖率。垃圾分类旨在推动垃圾分类储存、投放和搬运,在美化环境的同时,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更快实现废品回收和资源化循环利用。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国家将每年5月第4周设立为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2023年我省紧紧围绕“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宣传主题,积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期间全省累计开展86次市级、区级垃圾分类主题活动,开放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53个,接待市民、中小学生超5万人次。二是加强典型培树。深入开展河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典型评选活动,评选典型集体20个、典型个人35名,3人获得“全国百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达人”称号;组织参加全国垃圾分类知识大赛和垃圾分类齐点亮等群众性活动,推荐我省8名垃圾分类讲解员参加全国科普讲解比赛,其中1人荣获住房城乡建设部一等奖和全国最佳人气奖。三是强力推动落实。将“混装混运”专项整治作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题教育整改内容,检查居民小区5931个,纠治违规行为4050件;持续扩大垃圾分类覆盖率,我省强制分类区域内具备垃圾分类条件的居民小区超过90%。
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良好环境。在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方面,统筹中央和省级各类污染防治资金,促进降低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出台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财政奖补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推动重点行业新增A级企业45家、总数达到81家;出台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助力我省双碳目标的实现。在广泛开展低碳宣传方面,2023年省有关部门及多地市、区县充分利用植树节、环境日、节能周、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传播绿色低碳理念,弘扬勤俭节约文化;依托微信、博客、公众号,邀请专家学者积极发声,普及国家“双碳”战略基础知识,推进双碳全民教育,引导社会群众广泛参与低碳行动;举办金融支持工具、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CCUS等低碳技术、产品以及成果展示,充分展示节能降碳丰硕成果,推广绿色低碳技术,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推动碳普惠工作建设,优化绿色交通体系,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积极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围绕碳普惠,引入多方社会力量,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商业化、市场化运行模式,充分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不断完善省级碳普惠平台;健全标准体系,逐步构建碳普惠方法学体系,印发京津冀《低碳出行碳减排量核算技术规范》,扩大联建范围;持续丰富碳普惠场景,打造低碳出行、低碳景区等碳普惠场景,加快碳普惠市场化激励和推广。围绕优化绿色交通体系,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用足用好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引导公交车、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替代;加快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合规化进程,规范网约车聚合平台经营行为,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围绕落实垃圾分类,根据不同城市、不同功能区和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实事求是确定垃圾分类投放方式,着力解决“混装混运”问题;加强基础建设,强制区域内具备垃圾分类条件的居民小区到2024年底达到95%以上,在具备条件的县城启动垃圾分类工作,完善新建居民小区配建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的制度和规范。围绕低碳宣传,继续在省内各地组织举办低碳、节能、环保相关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积极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力量。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