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名称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8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机构 土壤生态环境处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410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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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8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4-29 10:44 信息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085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河北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推进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生活污水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坚持平原、山区、丘陵分类施策治理,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大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助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一、坚持顶层设计高位推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快实施重点镇污水处理和雨污分流设施建设改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督促各地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河北省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针对不同区域差异,因地制宜分类提出治理模式和技术工艺,指导农村地区积极采用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治理技术,高质量推进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修订了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的控制要求、监测和实施与监督,已于2021年3月1日实施。

二、突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立足我省农村实际,根据平原、山地、丘陵、缺水、高寒等不同地区特点,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各地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能耗低、经济可行,且适合农村特点的污水治理模式。鼓励在城镇近郊的村庄污水纳入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人口密集度高、经济发展好、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原村庄,采取管网集中归集、终端无害化处置等集中治理模式;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平原村庄,实施分散收集、集中处理模式。不具备集中收集处理、水量小的山区,采取户用化粪池等分散治理模式,统筹推进村庄污水分散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基本解决农村生活污水问题。省农业农村厅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坚持因地因村合理确定改厕模式。城镇周边、乡镇所在地、农村新型社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能够纳入污水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的村庄,积极推行完整上下水道水冲式厕所,厕所粪污和生活灰水一并纳入污水管网一体化处理。不具备完整上下水道条件,每天定时供水的村庄,可采用三格、双瓮、单坑等储水式水冲厕所,厕所粪污和生活灰水抽排转至粪污处理站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严重高寒缺水地区确实不适宜采用水冲式改厕模式的村庄,可采用双坑交替式、粪尿分集式、积肥池式等符合标准的无害化卫生旱厕。

三、强化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省科技厅着力强化科技支撑,组织开展基于生化生态复合过程的一体化污水处理技术装备研发,推动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施工、运维、管理技术评估体系以及应用示范,集中解决白洋淀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低温运行、高效处理和低运维成本等技术难题。2022年省科技计划相关专项,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技术研究列为优先主题。省农业农村厅成立省农村厕所改造专家团队,强化技术指导,严格落实改厕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鼓励企业、科研单位研发适宜不同区域的厕所改造新技术、新产品。

四、建立市场化服务运维机制

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建设和运维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宜先行先试建立污水监管“数字化”智能监控平台,推动运维监管一体化。省农业农村厅指导各地配建粪污清掏队伍、抽粪车辆、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设施,建立健全厕所维修服务机制、粪污清运服务机制和粪污无害化处理利用机制;建立健全维修服务队伍、粪污清运服务队伍和粪污处理利用队伍;建立健全维修电话、抽粪电话、举报电话,确保厕所坏了有人修、粪污满了有人掏、维护服务有人管,推进农村粪污集中处理运维市场化、专业化。

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多渠道统筹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9-2021年,省财政累计安排省以上相关资金16.27亿元(中央10.27亿元、省级6亿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厕所粪污)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置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省财政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5.39亿元,支持44个县开展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在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同时推动PPP项目规范运作实施,截至2021年12月底,河北省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污水处理类项目71个、总投资210亿元,已签约落地项目52个、投资额166亿元,在推动污染防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河北省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协调农发行河北省分行全力服务农业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聚焦县域城乡一体化建设、安置房、农田水利、污水治理等,2021年累放贷款259亿元,助力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省生态环境厅加强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沟通、协调,2022年4月联合印发《关于运用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优势,设立专项贷款用于支持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2021年,新增完成3453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累计17326个村庄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到35%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六、压实主体责任

中共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见》(冀农办〔2019〕11号),明确县级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运行维护等工作,乡镇负责具体实施工作,村级负责做好宣传发动、日常监督等工作。省生态环境厅每半年对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一次监测,督导各级落实管理职责,建立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强化污水治理进展和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调度,将治理和运行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保障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发挥效用。

七、加强业务指导培训

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农村改厕施工技术培训和相关维护人员业务培训,引导各县(市、区)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为农村改厕提供专业人才支撑。省生态环境厅在系统总结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研究与实践成果、开展大量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导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设计、建设、验收、运行、管理。并不定期邀请生态环境部发展中心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开展线下、线上专题授课,提高基层干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业务能力。同时充分发挥电视广播和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作用,加强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农村群众受益主体的意识,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引导农户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

下一步,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高效、有序开展,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生态优美的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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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085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河北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推进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生活污水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坚持平原、山区、丘陵分类施策治理,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大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助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一、坚持顶层设计高位推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快实施重点镇污水处理和雨污分流设施建设改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督促各地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河北省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针对不同区域差异,因地制宜分类提出治理模式和技术工艺,指导农村地区积极采用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治理技术,高质量推进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修订了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的控制要求、监测和实施与监督,已于2021年3月1日实施。

二、突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立足我省农村实际,根据平原、山地、丘陵、缺水、高寒等不同地区特点,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各地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能耗低、经济可行,且适合农村特点的污水治理模式。鼓励在城镇近郊的村庄污水纳入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人口密集度高、经济发展好、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原村庄,采取管网集中归集、终端无害化处置等集中治理模式;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平原村庄,实施分散收集、集中处理模式。不具备集中收集处理、水量小的山区,采取户用化粪池等分散治理模式,统筹推进村庄污水分散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基本解决农村生活污水问题。省农业农村厅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坚持因地因村合理确定改厕模式。城镇周边、乡镇所在地、农村新型社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能够纳入污水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的村庄,积极推行完整上下水道水冲式厕所,厕所粪污和生活灰水一并纳入污水管网一体化处理。不具备完整上下水道条件,每天定时供水的村庄,可采用三格、双瓮、单坑等储水式水冲厕所,厕所粪污和生活灰水抽排转至粪污处理站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严重高寒缺水地区确实不适宜采用水冲式改厕模式的村庄,可采用双坑交替式、粪尿分集式、积肥池式等符合标准的无害化卫生旱厕。

三、强化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省科技厅着力强化科技支撑,组织开展基于生化生态复合过程的一体化污水处理技术装备研发,推动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施工、运维、管理技术评估体系以及应用示范,集中解决白洋淀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低温运行、高效处理和低运维成本等技术难题。2022年省科技计划相关专项,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技术研究列为优先主题。省农业农村厅成立省农村厕所改造专家团队,强化技术指导,严格落实改厕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鼓励企业、科研单位研发适宜不同区域的厕所改造新技术、新产品。

四、建立市场化服务运维机制

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建设和运维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宜先行先试建立污水监管“数字化”智能监控平台,推动运维监管一体化。省农业农村厅指导各地配建粪污清掏队伍、抽粪车辆、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设施,建立健全厕所维修服务机制、粪污清运服务机制和粪污无害化处理利用机制;建立健全维修服务队伍、粪污清运服务队伍和粪污处理利用队伍;建立健全维修电话、抽粪电话、举报电话,确保厕所坏了有人修、粪污满了有人掏、维护服务有人管,推进农村粪污集中处理运维市场化、专业化。

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多渠道统筹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9-2021年,省财政累计安排省以上相关资金16.27亿元(中央10.27亿元、省级6亿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厕所粪污)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置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省财政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5.39亿元,支持44个县开展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在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同时推动PPP项目规范运作实施,截至2021年12月底,河北省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污水处理类项目71个、总投资210亿元,已签约落地项目52个、投资额166亿元,在推动污染防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河北省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协调农发行河北省分行全力服务农业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聚焦县域城乡一体化建设、安置房、农田水利、污水治理等,2021年累放贷款259亿元,助力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省生态环境厅加强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沟通、协调,2022年4月联合印发《关于运用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优势,设立专项贷款用于支持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2021年,新增完成3453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累计17326个村庄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到35%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六、压实主体责任

中共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见》(冀农办〔2019〕11号),明确县级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运行维护等工作,乡镇负责具体实施工作,村级负责做好宣传发动、日常监督等工作。省生态环境厅每半年对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一次监测,督导各级落实管理职责,建立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强化污水治理进展和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调度,将治理和运行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保障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发挥效用。

七、加强业务指导培训

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农村改厕施工技术培训和相关维护人员业务培训,引导各县(市、区)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为农村改厕提供专业人才支撑。省生态环境厅在系统总结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研究与实践成果、开展大量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导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设计、建设、验收、运行、管理。并不定期邀请生态环境部发展中心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开展线下、线上专题授课,提高基层干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业务能力。同时充分发挥电视广播和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作用,加强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农村群众受益主体的意识,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引导农户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

下一步,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高效、有序开展,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生态优美的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