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名称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18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机构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411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文号
发布日期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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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18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4-11 10:41 信息来源: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赵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生物可降解材料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推动,全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持续纵深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省委、省政府将塑料污染治理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全链条塑料污染防治体系建立。省政府领导就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要求主动作为,抢抓机遇,抓好工作落地落实,为培育新型非塑料降解新材料产业做好服务。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组织17个省直部门建立省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将塑料等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纳入部门协商共治重要内容。各地积极推动联防联控机制建立,统一步调、协同推进,群策群力治理塑料污染日趋制度化、规范化。

    二、开展联合行动,持续加强塑料污染环境整治。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的通知》印发后,按照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迅速制发《2021年全省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各地对标对表各项重点工作,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行核实和“回头看”。积极推动“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坚持以“散乱污”企业为重点,持续开展综合执法和综合整治,推动塑料加工企业入园进区。2021年累计查处涉及塑料制品“散乱污”企业11家,均已清理整治到位。

    三、聚焦重点区域,积极打造优美生态环境突出江河湖海清理整治加强河湖长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处理塑料垃圾,倡导订立河湖保护村规民约,积极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强化海湾河口岸滩塑料垃圾清理,唐山、秦皇岛、沧州三市建立渤海海洋垃圾污染常态化防治机制,开展净滩行动,落实基层湾长责任岸段巡查包联,加大旅游旺季巡查频次和范围,确保岸滩和海飘垃圾及时发现、清理,实现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垃圾常态化防治。规范船舶塑料垃圾收集转移处置,持续完善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体系,推动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保障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满足港口生产需要,实现港口和靠港船舶污染物达标处理。切实抓好海洋垃圾监测,分别在秦皇岛市北戴河、唐山市祥云岛、沧州市南排河近岸海域开展海面漂浮垃圾和海滩垃圾监测,及时妥善清理海面和岸滩垃圾,有效保护海洋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突出农村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印发《河北省2021年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梳理完善收集点、转运站及收运车辆等设施设备清单,推进农村垃圾处理体系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村庄47701个,均已建立日常保洁机制,配备保洁人员21.69万名;纳入“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村庄47448个,占总数的99.47%,基本实现收集、转运全覆盖。

四、开展“无废”创建,全面提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全省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助力绿色低碳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将固体废物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考虑,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为重点,健全完善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推动全省“无废城市”建设。方面对加快工业绿色升级推进再生资源高效利用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科技创新支撑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坚持把塑料污染治理作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持续加大治理力度,细化实化工作措施,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大力支持生物可降解材料产业发展推动全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9

 

 

 

 

 

 

 

 

 

领导签发:吕竹青

联系人及电话:吕涛  0311- 87803900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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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赵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生物可降解材料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推动,全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持续纵深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省委、省政府将塑料污染治理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全链条塑料污染防治体系建立。省政府领导就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要求主动作为,抢抓机遇,抓好工作落地落实,为培育新型非塑料降解新材料产业做好服务。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组织17个省直部门建立省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将塑料等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纳入部门协商共治重要内容。各地积极推动联防联控机制建立,统一步调、协同推进,群策群力治理塑料污染日趋制度化、规范化。

    二、开展联合行动,持续加强塑料污染环境整治。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的通知》印发后,按照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迅速制发《2021年全省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各地对标对表各项重点工作,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行核实和“回头看”。积极推动“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坚持以“散乱污”企业为重点,持续开展综合执法和综合整治,推动塑料加工企业入园进区。2021年累计查处涉及塑料制品“散乱污”企业11家,均已清理整治到位。

    三、聚焦重点区域,积极打造优美生态环境突出江河湖海清理整治加强河湖长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处理塑料垃圾,倡导订立河湖保护村规民约,积极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强化海湾河口岸滩塑料垃圾清理,唐山、秦皇岛、沧州三市建立渤海海洋垃圾污染常态化防治机制,开展净滩行动,落实基层湾长责任岸段巡查包联,加大旅游旺季巡查频次和范围,确保岸滩和海飘垃圾及时发现、清理,实现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垃圾常态化防治。规范船舶塑料垃圾收集转移处置,持续完善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体系,推动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保障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满足港口生产需要,实现港口和靠港船舶污染物达标处理。切实抓好海洋垃圾监测,分别在秦皇岛市北戴河、唐山市祥云岛、沧州市南排河近岸海域开展海面漂浮垃圾和海滩垃圾监测,及时妥善清理海面和岸滩垃圾,有效保护海洋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突出农村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印发《河北省2021年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梳理完善收集点、转运站及收运车辆等设施设备清单,推进农村垃圾处理体系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村庄47701个,均已建立日常保洁机制,配备保洁人员21.69万名;纳入“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村庄47448个,占总数的99.47%,基本实现收集、转运全覆盖。

四、开展“无废”创建,全面提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全省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助力绿色低碳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将固体废物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考虑,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为重点,健全完善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推动全省“无废城市”建设。方面对加快工业绿色升级推进再生资源高效利用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科技创新支撑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坚持把塑料污染治理作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持续加大治理力度,细化实化工作措施,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大力支持生物可降解材料产业发展推动全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9

 

 

 

 

 

 

 

 

 

领导签发:吕竹青

联系人及电话:吕涛  0311- 87803900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