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名称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23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机构 综合处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326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文号
发布日期 主题词
效力级别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23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4-25 11:04 信息来源:综合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232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河北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摒弃‘过度治理’‘形式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质量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强化顶层设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引领

制定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出台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以及推动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开发区创新发展提升能级的若干措施等一揽子政策,大力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制定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出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制定省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建立健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机制,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二、注重协同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全面提高污染治理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面,强化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推动落实“一厂一策”等系列制度,深入推进重点城市“退后十”、去产能和退城搬迁、工业企业绩效分级“升A晋B”、散煤整治和清洁替代、扬尘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夏季臭氧污染防治会战、秋冬季攻坚、重污染天气应对等一大批攻坚行动,推动环境空气质量取得突破性改善。2021年,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43、同比下降13%,PM2.5平均浓度38.8微克/立方米、同比2020年下降15.3%,优良天数269天、同比增加15天,石家庄、邢台、邯郸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出全国重点城市后十位,排名后十位的城市由过去的7个减少为1个在水污染防治方面,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强化水陆统筹、河海兼顾、综合施治,强化重点河流“一河一策”治理,深入打好白洋淀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渤海综合治理等一批具有河北特色的标志性战役,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国控地表水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73%,劣Ⅴ类断面全部消除;白洋淀淀区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步入全国良好湖泊行列;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8.7%,近岸海域水质持续改善。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实现全覆盖;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显著提升;建立危险废物网格化监管体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处置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减污降碳方面,出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着力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大力推进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创新建立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在雄安新区举行我省首批降碳产品生态价值实现暨系列合作签约仪式全年累计实现两批共2315万元降碳产品生态价值转化,有力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三、强化监督执法,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环保为民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在全国率先实施严禁“一刀切”行为专项行动,坚决反对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漠视群众利益行为,严防和治理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问题。在全国率先完成省以下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实现两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创新对省直部门、省属企业开展省级督察,开展石家庄、唐山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等一大批专项督察行动,严肃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强力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深化生态环境执法改革,推行数字化、智能化、远程化监管执法,2021年,全省全年现场执法检查企业家次同比减少9%,发现问题率同比提升13%以上,执法效能大幅提升。强化依法铁腕治污,会同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利剑斩污”等一大批联合执法、协同执法行动,依法严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坚持服务为本,助力高质量发展上水平

始终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中心,用改革的思维、创新的理念,寻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深化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为服务冬奥、雄安新区和自贸区建设,将省级环评审批权限(不包括“两高”项目)下放至张家口市、雄安新区和省自贸试验区正定、曹妃甸、大兴机场片区实施9方面22项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创新措施解决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行业涉表面处理环评审批工作难题。简化防疫项目审批程序,实施“先开后补”应急保障政策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实施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在全国率先建立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将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民生保障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等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在达到环境管理要求基础上,予以优先保障,既保蓝天白云又保经济发展,努力做到“打扰减少、大气变好”,全省超过3700家企业、项目被纳入正面清单,越来越多的企业享受到差异化管控政策“红利”,“不排不限、少排少限、多排多限”理念深入人心。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建成集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为一体的河北省大气环境综合监管指挥调度平台,着力实现数据跨行业跨部门跨层次整合,形成省市县纵向贯通、线上线下联动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在重点城市“退后十”攻坚、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等工作中发挥显著作用,为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持和决策支撑。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印发《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实施方案 (试行)》,逐步健全排污权确权、有偿使用、政府储备、市场交易等制度体系,推动建设统一规范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实现排污权科学合理配置,支持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助力绿色低碳转型,服务高质量发展。建立企业帮扶机制,深入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以有污染物排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战略新兴产业等企业作为帮扶对象,送法律、送政策、送科技、送方案、送服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无谓干扰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助力企业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我省高度重视严禁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以及生态环境“过度治理”“形式治理等问题,谋划制定一系列工作举措,进一步强化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努力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加强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支撑。推动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和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及我省实施意见、行动方案,加快制定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等系列政策,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协同增效,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二是科学精准治理大气污染。开展重点行业绩效等级“升A晋B”专项行动,助力企业提升生态环境绩效等级和治理水平。深入实施差异化管控,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绩效水平先进企业可减少或免除应急减排措施,既让环保绩效水平高企业享受政策红利,也让持续提标改造企业看到希望,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升级。开展“进企业、进基层,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活动,找准企业绿色发展“卡脖子”问题,在政策法规、治理技术、无组织管理、在线监测等方面加强帮扶指导,建设一批高标准、低排污标杆企业。在VOCs污染治理方面,指导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以及温度、湿度、压力与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引导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鼓励低浓度、大风量废气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鼓励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防止治理脱离实际、造成资源浪费等现象。

三是分区分类推进水污染防治。着力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由污染治理为主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协同治理、统筹推进转变,加快构建“三水统筹”的格局。围绕白洋淀流域、京津水源涵养区、环渤海、冀中南“四大区域”分区施策、分类指导,推动重点河流流域综合整治,提升水污染防治针对性,持续提升全省水环境质量。推动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建立健全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强化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化改造,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落实国家关于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决策部署,按照工信部等部委《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等,引导企业积极采取先进技术,稳步推进废水循环利用改造升级,实现工业企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

四是统筹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进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状况深度调查,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加大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开展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治理。优化和补充“双源”类监测井,启动危险废物处理场、垃圾填埋场等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优化调整省级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有序推进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

五是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把“无废城市”创建作为加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重要抓手,在全省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河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落实争列国家试点,建设“无废城市”集群加快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突出解决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高、回收利用水平低、处置缺口大等问题,加快补齐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利用基础设施短板,健全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提升工业、城市、农业、农村、建筑等领域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能力推进全生命周期减污降碳

六是创新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改革。制定并推动实施《关于非现场监管执法改革的意见》,加快研究各类污染源排放和控制标准、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安装标准和数据质量控制标准,推动出台全天候问题处理、远程执法、入企检查管理、企业申诉审核、量化积分考核五方面制度规范,搭建省市县三级纵向贯通、跨行业跨部门数据集成的智慧环保管理平台和执法平台,彻底转变“人海战术”,最大限度减少现场检查,审慎实施行政处罚,着力构建“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非现场监管执法新模式,实现依法执法、精准执法、高效执法、廉洁执法、服务执法,提高监管执法科学性、精准性、权威性,防范生态环境治理“形式大于内容”以及假装治理、敷衍治理、表面治理等问题。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232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河北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摒弃‘过度治理’‘形式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质量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强化顶层设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引领

制定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出台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以及推动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开发区创新发展提升能级的若干措施等一揽子政策,大力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制定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出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制定省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建立健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机制,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二、注重协同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全面提高污染治理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面,强化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推动落实“一厂一策”等系列制度,深入推进重点城市“退后十”、去产能和退城搬迁、工业企业绩效分级“升A晋B”、散煤整治和清洁替代、扬尘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夏季臭氧污染防治会战、秋冬季攻坚、重污染天气应对等一大批攻坚行动,推动环境空气质量取得突破性改善。2021年,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43、同比下降13%,PM2.5平均浓度38.8微克/立方米、同比2020年下降15.3%,优良天数269天、同比增加15天,石家庄、邢台、邯郸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出全国重点城市后十位,排名后十位的城市由过去的7个减少为1个在水污染防治方面,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强化水陆统筹、河海兼顾、综合施治,强化重点河流“一河一策”治理,深入打好白洋淀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渤海综合治理等一批具有河北特色的标志性战役,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国控地表水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73%,劣Ⅴ类断面全部消除;白洋淀淀区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步入全国良好湖泊行列;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8.7%,近岸海域水质持续改善。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实现全覆盖;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显著提升;建立危险废物网格化监管体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处置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减污降碳方面,出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着力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大力推进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创新建立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在雄安新区举行我省首批降碳产品生态价值实现暨系列合作签约仪式全年累计实现两批共2315万元降碳产品生态价值转化,有力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三、强化监督执法,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环保为民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在全国率先实施严禁“一刀切”行为专项行动,坚决反对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漠视群众利益行为,严防和治理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问题。在全国率先完成省以下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实现两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创新对省直部门、省属企业开展省级督察,开展石家庄、唐山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等一大批专项督察行动,严肃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强力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深化生态环境执法改革,推行数字化、智能化、远程化监管执法,2021年,全省全年现场执法检查企业家次同比减少9%,发现问题率同比提升13%以上,执法效能大幅提升。强化依法铁腕治污,会同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利剑斩污”等一大批联合执法、协同执法行动,依法严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坚持服务为本,助力高质量发展上水平

始终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中心,用改革的思维、创新的理念,寻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深化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为服务冬奥、雄安新区和自贸区建设,将省级环评审批权限(不包括“两高”项目)下放至张家口市、雄安新区和省自贸试验区正定、曹妃甸、大兴机场片区实施9方面22项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创新措施解决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行业涉表面处理环评审批工作难题。简化防疫项目审批程序,实施“先开后补”应急保障政策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实施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在全国率先建立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将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民生保障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等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在达到环境管理要求基础上,予以优先保障,既保蓝天白云又保经济发展,努力做到“打扰减少、大气变好”,全省超过3700家企业、项目被纳入正面清单,越来越多的企业享受到差异化管控政策“红利”,“不排不限、少排少限、多排多限”理念深入人心。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建成集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为一体的河北省大气环境综合监管指挥调度平台,着力实现数据跨行业跨部门跨层次整合,形成省市县纵向贯通、线上线下联动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在重点城市“退后十”攻坚、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等工作中发挥显著作用,为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持和决策支撑。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印发《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实施方案 (试行)》,逐步健全排污权确权、有偿使用、政府储备、市场交易等制度体系,推动建设统一规范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实现排污权科学合理配置,支持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助力绿色低碳转型,服务高质量发展。建立企业帮扶机制,深入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以有污染物排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战略新兴产业等企业作为帮扶对象,送法律、送政策、送科技、送方案、送服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无谓干扰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助力企业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我省高度重视严禁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以及生态环境“过度治理”“形式治理等问题,谋划制定一系列工作举措,进一步强化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努力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加强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支撑。推动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和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及我省实施意见、行动方案,加快制定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等系列政策,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协同增效,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二是科学精准治理大气污染。开展重点行业绩效等级“升A晋B”专项行动,助力企业提升生态环境绩效等级和治理水平。深入实施差异化管控,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绩效水平先进企业可减少或免除应急减排措施,既让环保绩效水平高企业享受政策红利,也让持续提标改造企业看到希望,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升级。开展“进企业、进基层,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活动,找准企业绿色发展“卡脖子”问题,在政策法规、治理技术、无组织管理、在线监测等方面加强帮扶指导,建设一批高标准、低排污标杆企业。在VOCs污染治理方面,指导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以及温度、湿度、压力与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引导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鼓励低浓度、大风量废气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鼓励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防止治理脱离实际、造成资源浪费等现象。

三是分区分类推进水污染防治。着力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由污染治理为主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协同治理、统筹推进转变,加快构建“三水统筹”的格局。围绕白洋淀流域、京津水源涵养区、环渤海、冀中南“四大区域”分区施策、分类指导,推动重点河流流域综合整治,提升水污染防治针对性,持续提升全省水环境质量。推动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建立健全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强化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化改造,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落实国家关于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决策部署,按照工信部等部委《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等,引导企业积极采取先进技术,稳步推进废水循环利用改造升级,实现工业企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

四是统筹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进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状况深度调查,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加大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开展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治理。优化和补充“双源”类监测井,启动危险废物处理场、垃圾填埋场等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优化调整省级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有序推进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

五是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把“无废城市”创建作为加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重要抓手,在全省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河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落实争列国家试点,建设“无废城市”集群加快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突出解决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高、回收利用水平低、处置缺口大等问题,加快补齐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利用基础设施短板,健全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提升工业、城市、农业、农村、建筑等领域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能力推进全生命周期减污降碳

六是创新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改革。制定并推动实施《关于非现场监管执法改革的意见》,加快研究各类污染源排放和控制标准、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安装标准和数据质量控制标准,推动出台全天候问题处理、远程执法、入企检查管理、企业申诉审核、量化积分考核五方面制度规范,搭建省市县三级纵向贯通、跨行业跨部门数据集成的智慧环保管理平台和执法平台,彻底转变“人海战术”,最大限度减少现场检查,审慎实施行政处罚,着力构建“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非现场监管执法新模式,实现依法执法、精准执法、高效执法、廉洁执法、服务执法,提高监管执法科学性、精准性、权威性,防范生态环境治理“形式大于内容”以及假装治理、敷衍治理、表面治理等问题。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