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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制定《碧水保卫战2018—2020三年行动计划》

发布日期:2019-04-23 00:0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衡水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打好碧水保卫战,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力的水生态环境支撑。衡水市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生态环境厅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出台了《衡水市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一是确定了全市三年水环境改善的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水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其中,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2019年、2020年全市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断面比例达到40%以上,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控制在50%以内。 二是详细规划了全市七项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主要包括,工业污水达标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河流流域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衡水湖水质保护专项行动、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城镇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行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以及河湖清理专项行动。 三是制定了六项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水生态环境保护负总责,建立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协作机制,落实治水责任;强化事中管理,实施区域联动,预警通报,执法大检查制度,严格督导落实;推进机制创新,加大资金筹措,推进市场运营,健全生态补偿,强化激励约束,发挥市场作用;严格督察考核,严肃追责问责;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实现科学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弘扬生态文化,推进信息公开,引导公众参与,推进多元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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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衡水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打好碧水保卫战,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力的水生态环境支撑。衡水市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生态环境厅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出台了《衡水市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一是确定了全市三年水环境改善的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水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其中,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2019年、2020年全市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断面比例达到40%以上,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控制在50%以内。 二是详细规划了全市七项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主要包括,工业污水达标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河流流域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衡水湖水质保护专项行动、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城镇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行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以及河湖清理专项行动。 三是制定了六项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水生态环境保护负总责,建立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协作机制,落实治水责任;强化事中管理,实施区域联动,预警通报,执法大检查制度,严格督导落实;推进机制创新,加大资金筹措,推进市场运营,健全生态补偿,强化激励约束,发挥市场作用;严格督察考核,严肃追责问责;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实现科学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弘扬生态文化,推进信息公开,引导公众参与,推进多元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