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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广宗县生态环境分局发挥环保优势 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发布日期:2019-04-23 00:0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推动全县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建设,广宗县生态环境分局充分发挥部门技术优势,真正做到寓执法监管于服务之中,帮助企业全面落实“三同时”制度,助力企业早开工建设、早投产达效,使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发挥专业优势,解决困扰企业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保局充分利用部门技术优势,帮助企业在设计阶段提供先进适用、经济可行的污染防治技术,在施工阶段派驻技术员现场指导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使企业尽可能缩短施工工期,早日投产达效。 加大巡查力度,实现企业达标排放。对新开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刚刚运转,企业环保人员技术又相对生疏,随时都有超标排污的可能,环保局组织人员加大对新开工企业的巡查和监测的力度和濒次,发现运转状况及监测数据异常,马上派人现场指导及时纠正,确保企业达标排污,不发生因超标排污而停产的现象。 严格执法监管,助力企业绿色发展。生态环境局作为环境统一监管机构,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对违法情节轻微或初犯的以批评教育为主,并给予技术指导;对屡犯不改的坚决用法律武器,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该责令停止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该责令停止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绝不允许企业恶意排污,损坏辖区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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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全县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建设,广宗县生态环境分局充分发挥部门技术优势,真正做到寓执法监管于服务之中,帮助企业全面落实“三同时”制度,助力企业早开工建设、早投产达效,使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发挥专业优势,解决困扰企业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保局充分利用部门技术优势,帮助企业在设计阶段提供先进适用、经济可行的污染防治技术,在施工阶段派驻技术员现场指导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使企业尽可能缩短施工工期,早日投产达效。 加大巡查力度,实现企业达标排放。对新开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刚刚运转,企业环保人员技术又相对生疏,随时都有超标排污的可能,环保局组织人员加大对新开工企业的巡查和监测的力度和濒次,发现运转状况及监测数据异常,马上派人现场指导及时纠正,确保企业达标排污,不发生因超标排污而停产的现象。 严格执法监管,助力企业绿色发展。生态环境局作为环境统一监管机构,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对违法情节轻微或初犯的以批评教育为主,并给予技术指导;对屡犯不改的坚决用法律武器,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该责令停止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该责令停止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绝不允许企业恶意排污,损坏辖区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