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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环保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索引号 0218077J/2016-0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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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环保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2-26 09:0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及《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政务公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11日至20151231日。

一、概述

    2015年,我厅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工作部署。厅办公室做为牵头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将重点公开事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明确责任领导、承办人和具体职责,各处室也结合职能分工,责任到人,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促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按年度公布2014年河北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河北省环境质量概要》。201511开始,全省11个设区市的53个空气自动监测点位、143个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在我厅网站上实时公布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臭氧6项污染物监测数据。发布每月全省143个县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排名11期、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发布AQI指数日报335。全年共计公开全省地表水水质月报11期。并定期公开各类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32期,在厅网站设立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按季度发布监督性监测数据和未开展监督性监测原因,并形成监督性监测年报。今年以来,已核算编发并在网站公布8期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及扣缴生态补偿金通报。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2015年6月4日,经省政府批准,我厅发布了2015年第1号通告——《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对调整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向公众予以通告。对于作出审批决定的5项重大建设项目,按期在厅网站进行公告,2015年共公开环评批复、验收批复共计126条。

(三)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按照《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和《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要求,省环保厅门户网站自2013年制作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发布栏目后,陆续增加了污染源在线监控实时数据、国控与省控重点企业名单、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结果、危险废物管理、挂牌督办、固体废物行政审批结果等信息,31项应公开内容均在网站中分类公开。其中,2015年以来环境违法案件直接做出的处罚决定8件,直接做出的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决定30件。全省11个设区市、193个县(区)均已在政府网站设置专栏,公开2015年污染源监管信息。在省环保厅网站“河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公开监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共705家,排放口2278个。

(四)污染减排信息公开。按年度公布2014年河北省环境状况公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发布半年和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公告《“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及每年需完成的重点减排项目、发布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信息,并在省环保厅网站政务信息污染减排专栏发布。

(五)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厅公众网站上公开了河北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及10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等信息。

(六)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在省环保厅网站上公开现场执法中直接做出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件、环保部环监局转办案件调查处理结果12件、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情况60起。

(七)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共受理有效环境信访事项6547件,其中省12369环保热线431件,来信286件,网上举报4958件,阳光热线40件,12369微信平台举报件688件,环保部转交办130件,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和复核案件14件。其中,14件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和复核案件由我厅在省环保厅网站上直接公开,其余各信访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获取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由各市公开,我厅在省环保厅网站上公开其查询途径。

(八)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工作情况。2015年我厅参与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2件,邢台市新河县城区供水管网末端水污染事件及承德市硫酸罐车泄漏事件均在厅网站上及时发布。今年我省分别在19日、1128日、128日发布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3次,对预警的发布和解除均在厅网站上进行发布,针对126-9日的京津冀地区空气重污染,我厅在省主流媒体除发布预警还发布省环保部门分7组赴各地督导检查超标排放企业的新闻,对14家涉气企业超标排放进行了曝光。另外,我们对京津冀联防联控、学术交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布等重要工作也在厅网站及时发布。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河北省环保厅网站,网址:http//www.hebhb.gov.cn

“中国河北”网站,网址:http://www.hebei.gov.cn

2.新闻媒体。

3行政许可服务大厅、省图书馆、省档案馆等公开场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厅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04项,办结率100%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厅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共1件、行政诉讼1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厅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今后工作目标

我厅将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推进环境执法监管信息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全面、客观、及时公开,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及时全面、客观真实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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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及《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政务公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11日至20151231日。

一、概述

    2015年,我厅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工作部署。厅办公室做为牵头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将重点公开事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明确责任领导、承办人和具体职责,各处室也结合职能分工,责任到人,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促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按年度公布2014年河北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河北省环境质量概要》。201511开始,全省11个设区市的53个空气自动监测点位、143个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在我厅网站上实时公布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臭氧6项污染物监测数据。发布每月全省143个县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排名11期、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发布AQI指数日报335。全年共计公开全省地表水水质月报11期。并定期公开各类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32期,在厅网站设立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按季度发布监督性监测数据和未开展监督性监测原因,并形成监督性监测年报。今年以来,已核算编发并在网站公布8期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及扣缴生态补偿金通报。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2015年6月4日,经省政府批准,我厅发布了2015年第1号通告——《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对调整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向公众予以通告。对于作出审批决定的5项重大建设项目,按期在厅网站进行公告,2015年共公开环评批复、验收批复共计126条。

(三)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按照《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和《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要求,省环保厅门户网站自2013年制作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发布栏目后,陆续增加了污染源在线监控实时数据、国控与省控重点企业名单、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结果、危险废物管理、挂牌督办、固体废物行政审批结果等信息,31项应公开内容均在网站中分类公开。其中,2015年以来环境违法案件直接做出的处罚决定8件,直接做出的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决定30件。全省11个设区市、193个县(区)均已在政府网站设置专栏,公开2015年污染源监管信息。在省环保厅网站“河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公开监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共705家,排放口2278个。

(四)污染减排信息公开。按年度公布2014年河北省环境状况公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发布半年和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公告《“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及每年需完成的重点减排项目、发布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信息,并在省环保厅网站政务信息污染减排专栏发布。

(五)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厅公众网站上公开了河北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及10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等信息。

(六)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在省环保厅网站上公开现场执法中直接做出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件、环保部环监局转办案件调查处理结果12件、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情况60起。

(七)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共受理有效环境信访事项6547件,其中省12369环保热线431件,来信286件,网上举报4958件,阳光热线40件,12369微信平台举报件688件,环保部转交办130件,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和复核案件14件。其中,14件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和复核案件由我厅在省环保厅网站上直接公开,其余各信访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获取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由各市公开,我厅在省环保厅网站上公开其查询途径。

(八)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工作情况。2015年我厅参与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2件,邢台市新河县城区供水管网末端水污染事件及承德市硫酸罐车泄漏事件均在厅网站上及时发布。今年我省分别在19日、1128日、128日发布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3次,对预警的发布和解除均在厅网站上进行发布,针对126-9日的京津冀地区空气重污染,我厅在省主流媒体除发布预警还发布省环保部门分7组赴各地督导检查超标排放企业的新闻,对14家涉气企业超标排放进行了曝光。另外,我们对京津冀联防联控、学术交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布等重要工作也在厅网站及时发布。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河北省环保厅网站,网址:http//www.hebhb.gov.cn

“中国河北”网站,网址:http://www.hebei.gov.cn

2.新闻媒体。

3行政许可服务大厅、省图书馆、省档案馆等公开场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厅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04项,办结率100%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厅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共1件、行政诉讼1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厅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今后工作目标

我厅将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推进环境执法监管信息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全面、客观、及时公开,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及时全面、客观真实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