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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保定港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处理18万吨废旧铅酸蓄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保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09-01275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评〔2009〕97号
发布日期 2009-11-26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保定港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处理18万吨废旧铅酸蓄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3-01-24 11:45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保定港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所报《保定港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处理18万吨废旧铅酸蓄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结合保定市环保局审查意见和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安新县老河头镇刘庄村东南的废弃砖厂;年综合利用18万吨废旧铅酸蓄电池,年产铅锑合金5万t、硫酸(93%)5400t、塑料颗粒2.7万t以及7.2万吨铅膏(炼铅原料);工程总投资18966.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7.6万元,占总投资的7.0%;预计于2009年12月建成投产(项目建设内容须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投资,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环评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管理,确保不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
2、项目熔炼合金车间回转炉和合金锅含铅废气须采用“烟道间接水冷+布袋除尘器+湿法湍球塔脱硫(碱性水)”的联合净化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50m高烟囱排放,铅烟、烟尘、SO2的排放必须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的要求。
合金锅加热须以煤气发生炉的煤气为燃料,烟气通入一台湍球塔脱硫塔处理,通过15m高烟囱排放,SO2、烟尘的排放必须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
硫酸浓缩车间钽管浓缩器尾气须经过冷却冷凝后再经水洗吸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燃煤蒸汽锅炉烟气须采用文丘里麻石水膜除尘器(碱性水)处理,通过35m高烟囱排放,外排SO2、烟尘必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表1、表2中二类区II时段标准要求。
严格按环评报告书要求采取措施,控制铅尘等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影响,厂界硫酸雾、铅尘、颗粒物等必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工程废电解液制硫酸过程中产生的污凝水、浊环水循环系统定期排污须经 “中和+絮凝沉淀+压滤+pH调节”工艺(设计处理规模320m3/d)处理后,全部用于水力分选系统补水;车间地面冲洗、运输车辆清洗等清洗废水须采用“沉淀+中和+絮凝沉淀+压滤+pH调节”预处理后(设计处理能力20m3/d),出水水质、及总铅排放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1标准,排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
生活污水与上述预处理后的清洗废水须混合后一并排入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设计处理能力45m3/d)处理,采用“SBR+砂滤+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必须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回用于清洗用水、绿化和水力分选系统补水。
锅炉软水制备排水和净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等清净废水须回用于CX分选系统补水、锅炉水膜除尘器、脱硫塔补水及清洗、喷洒用水。全厂不得外设排污口,废水不得外排。
4、工程须采取风机加装消声器、设备设置减振基础、设置隔声罩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固体废物处置、防渗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不对环境造成影响和事故下的环境安全;其中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按要求进行临时存储,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建立送交档案。其中厂区须设置容积为6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兼做消防废水收集池),收集的初期雨水或消防废水须分批排入厂内污凝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分选系统;须设置100m3事故池2座,用于暂存污水处理设施事故状态下的废水,待污水处理设施复产后,废水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
6、环评报告书中规定的800m 的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学校、居民区、医院等永久性环境敏感点。
7、其他环境管理须严格按报告书提出的措施落实。
三、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中规定的各项清洁生产、污染防治和总量削减措施,工程投产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保定市环保局确定的总量指标内:烟尘11.23t/a、SO253.91t/a、Pb0.069t/a、H2SO40.317t/a。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向保定市环保局书面提交试生产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项目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须向省环保局申请验收,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项目建设内容若发生变化,需及时向我局报告。
五、我局会同保定市、安新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须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省委改委、保定市、安新县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保定市、安新县环保局报告“三同时”完成情况。
 
 
 
二○○九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铅回收 环境影响  报告书 批复
抄送:省发改委,省环境执法监察局,保定市、安新县环保局,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09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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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港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所报《保定港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处理18万吨废旧铅酸蓄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结合保定市环保局审查意见和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安新县老河头镇刘庄村东南的废弃砖厂;年综合利用18万吨废旧铅酸蓄电池,年产铅锑合金5万t、硫酸(93%)5400t、塑料颗粒2.7万t以及7.2万吨铅膏(炼铅原料);工程总投资18966.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7.6万元,占总投资的7.0%;预计于2009年12月建成投产(项目建设内容须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投资,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环评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管理,确保不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
2、项目熔炼合金车间回转炉和合金锅含铅废气须采用“烟道间接水冷+布袋除尘器+湿法湍球塔脱硫(碱性水)”的联合净化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50m高烟囱排放,铅烟、烟尘、SO2的排放必须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的要求。
合金锅加热须以煤气发生炉的煤气为燃料,烟气通入一台湍球塔脱硫塔处理,通过15m高烟囱排放,SO2、烟尘的排放必须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
硫酸浓缩车间钽管浓缩器尾气须经过冷却冷凝后再经水洗吸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燃煤蒸汽锅炉烟气须采用文丘里麻石水膜除尘器(碱性水)处理,通过35m高烟囱排放,外排SO2、烟尘必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表1、表2中二类区II时段标准要求。
严格按环评报告书要求采取措施,控制铅尘等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影响,厂界硫酸雾、铅尘、颗粒物等必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工程废电解液制硫酸过程中产生的污凝水、浊环水循环系统定期排污须经 “中和+絮凝沉淀+压滤+pH调节”工艺(设计处理规模320m3/d)处理后,全部用于水力分选系统补水;车间地面冲洗、运输车辆清洗等清洗废水须采用“沉淀+中和+絮凝沉淀+压滤+pH调节”预处理后(设计处理能力20m3/d),出水水质、及总铅排放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1标准,排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
生活污水与上述预处理后的清洗废水须混合后一并排入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设计处理能力45m3/d)处理,采用“SBR+砂滤+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必须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回用于清洗用水、绿化和水力分选系统补水。
锅炉软水制备排水和净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等清净废水须回用于CX分选系统补水、锅炉水膜除尘器、脱硫塔补水及清洗、喷洒用水。全厂不得外设排污口,废水不得外排。
4、工程须采取风机加装消声器、设备设置减振基础、设置隔声罩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固体废物处置、防渗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不对环境造成影响和事故下的环境安全;其中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按要求进行临时存储,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建立送交档案。其中厂区须设置容积为6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兼做消防废水收集池),收集的初期雨水或消防废水须分批排入厂内污凝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分选系统;须设置100m3事故池2座,用于暂存污水处理设施事故状态下的废水,待污水处理设施复产后,废水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
6、环评报告书中规定的800m 的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学校、居民区、医院等永久性环境敏感点。
7、其他环境管理须严格按报告书提出的措施落实。
三、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中规定的各项清洁生产、污染防治和总量削减措施,工程投产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保定市环保局确定的总量指标内:烟尘11.23t/a、SO253.91t/a、Pb0.069t/a、H2SO40.317t/a。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向保定市环保局书面提交试生产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项目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须向省环保局申请验收,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项目建设内容若发生变化,需及时向我局报告。
五、我局会同保定市、安新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须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省委改委、保定市、安新县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保定市、安新县环保局报告“三同时”完成情况。
 
 
 
二○○九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铅回收 环境影响  报告书 批复
抄送:省发改委,省环境执法监察局,保定市、安新县环保局,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09年3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