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裕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所报《邯郸市裕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100万吨/年甲醇制二甲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结合邯郸市环保局初审意见和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位于邯郸市峰峰矿区峰峰镇工业区内。项目总投资793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5万元,占总投资的1.39%,年产二甲醚100万吨,分两期建设,一期50万吨,二期50万吨。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备案),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及投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环评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工艺废水、地面冲洗水、罐区喷淋冷却水、化验室排水、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ABR+SBR+絮凝过滤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水水质必须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要求后,全部返回设备冷却系统循环利用。除盐水系统及锅炉排水,水质必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要求后,经自然冲沟排入牤牛河。
厂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废水池,废水分批送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
2、汽提塔不凝气须经水喷淋塔吸收,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甲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必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粗甲醚冷凝和二甲醚精馏冷凝过程产生的不凝气,须经吸收剂洗涤塔吸收处理后,送锅炉燃烧。燃气锅炉以天然气和脱水反应尾气为燃料,烟气由不低于30m高烟囱排放, SO2、NOX排放浓度必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2Ⅱ时段燃气标准要求。本项目不得设燃煤锅炉。项目采取甲醇贮罐采用浮顶灌;采用性能良好的装卸车鹤管,并设置吸毡;生产工艺过程全部密闭在管道、容器内;定期对储罐及其附件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等措施,确保甲醇无组织排放对厂界的贡献浓度必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项目主要产噪设备蒸汽锅炉助燃风机、空压机及各类物料泵和水泵等,经采取减振基础、加装消音器或隔声罩以及建筑隔声等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区标准要求。
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等方式,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妥善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须采取基础防渗措施并满足《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5、认真落实厂区、车间、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设施的防渗措施,罐区设置围堰,防止地下水、土壤受到污染。
6、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评价相关内容和要求,按风险评价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措施,确保事故风险情况下环境安全,风险防范设施和措施列入本项目验收内容。
7、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在此距离内不得建立学校、医院、永久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8、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书规定的措施落实,确保项目实施后满足环保要求。
三、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中规定的各项清洁生产、污染防治和总量削减措施,工程投产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邯郸市环保局确定的总量指标内:COD 14.86t/a。报告书确定的削减方案须纳入本项目验收内容。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向邯郸市环保局书面提交试运行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试运行。项目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须向省环保局申请验收,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转。项目建设内容如发生变化,需及时向我局报告。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五、我局会同邯郸市、峰峰矿区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六、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须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省发改委,邯郸市、峰峰矿区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邯郸市环保局报告“三同时”完成情况。
二OO九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化工 环境影响 报告书 批复
抄送:省环境执法监察局,邯郸市环保局,峰峰矿区建设局、环保局,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