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对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环评机构及周建兰等6名环评工程师处理意见的通报》的通知 | ||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索引号 | 000218077/2016-00268 |
| 主题分类 | 政策 | 文号 | 冀环办发〔2016〕133号 |
| 发布日期 | 2016-05-20 | 主题词 | |
| 效力状态 | |||
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关于对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环评机构
及周建兰等6名环评工程师处理意见的通报》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境保护局、各环评机构:
近日,环保部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存在的环评工程师“挂靠”行为的4家环评机构和6名相关人员处理意见进行了通报。现将《关于对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环评机构及周建兰等6名环评工程师处理意见的通报》转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
1、环保部本次《通报》中涉及我省环评机构1家、环评工程师1名,请各级环保部门、各环评机构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各级环保部门要对本部门持有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自查,对存在“挂靠”行为人员一律责令自行办理注销手续。
3、各环评机构要对本机构的环评工程师组织核查,对存在“挂靠”行为人员一律办理注销手续。如再次出现挂靠情况,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4、沧州市环境保护局督促沧州圣力安全与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整改,整改期满后及时向环保部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附件: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对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
公司等4家环评机构及周建兰等6名环评工程师处理意见的通报》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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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对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环评机构及周建兰等6名环评工程师处理意见的通报》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6-10-28
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关于对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环评机构
及周建兰等6名环评工程师处理意见的通报》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境保护局、各环评机构:
近日,环保部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存在的环评工程师“挂靠”行为的4家环评机构和6名相关人员处理意见进行了通报。现将《关于对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环评机构及周建兰等6名环评工程师处理意见的通报》转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
1、环保部本次《通报》中涉及我省环评机构1家、环评工程师1名,请各级环保部门、各环评机构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各级环保部门要对本部门持有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自查,对存在“挂靠”行为人员一律责令自行办理注销手续。
3、各环评机构要对本机构的环评工程师组织核查,对存在“挂靠”行为人员一律办理注销手续。如再次出现挂靠情况,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4、沧州市环境保护局督促沧州圣力安全与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整改,整改期满后及时向环保部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附件: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对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
公司等4家环评机构及周建兰等6名环评工程师处理意见的通报》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