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2016年度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备情况的通报 | ||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索引号 | 000218077/2016-00136 |
| 主题分类 | 政策 | 文号 | 冀环办发〔2016〕47号 |
| 发布日期 | 2016-03-17 | 主题词 | |
| 效力状态 | |||
关于2016年度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备情况的通报
沧州市环保局:
根据省环保厅、财政厅印发的《河北省2016年度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环农[2015]419号)规定,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设区市环保局、财政局对“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要求于2016年1月20日前报省环保厅、财政厅备案。期间省厅多次催办,但目前你市仍未报备。
2016年3月20日前,仍未报备的,将在全省通报批评,有关情况通报你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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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备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6-07-27
关于2016年度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备情况的通报
沧州市环保局:
根据省环保厅、财政厅印发的《河北省2016年度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环农[2015]419号)规定,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设区市环保局、财政局对“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要求于2016年1月20日前报省环保厅、财政厅备案。期间省厅多次催办,但目前你市仍未报备。
2016年3月20日前,仍未报备的,将在全省通报批评,有关情况通报你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