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机关作风整顿联席会议制度》
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协调推进机关作风整顿的深入开展,现将《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机关作风整顿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同时,请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明确一名写作水平高、协调能力强的同志作为联络员,于3月15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反馈机关党委(发至邮箱)。
联系人:王丁南
联系电话:87801133
邮箱:hbshbtzsjgdw@163.com
附件: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机关作风整顿联席会议制度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
附件
机关作风整顿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级机关作风整顿工作要求,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成果,积极推进“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努力形成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机关作风整顿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作风整顿工作有序展开,确保作风整顿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特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联席会议由厅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各联络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第三条 联席会议及工作调度会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具体召开时间视情况而定。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四条 联席会议议题由厅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确定。主要内容:传达省机关作风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一问责八清理”领导小组及解放思想大讨论领导小组关于作风整顿工作的会议精神,学习相关文件;听取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联络员意见建议及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第五条 实行周报告制度。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每周五向办公室报告“一问责八清理”及机关作风整顿本周工作进展情况,下周工作安排。
第六条 实行专题报告制度。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形成专题报告,按程序报主任会议研究;其他需专题汇报的,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按程序报告,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第七条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指定专人参会并负责每周报告工作,对不参会、迟报、漏报、隐瞒不报问题,按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
第八条 会务工作由厅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按职能分工承担。主要负责会务谋划并做好相关材料准备,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重要议题编发会议纪要;将议定事项建立台账,全程督导落实;做好宣传报道、编发简报、信息报送等工作;做好会议通知、会场布置、文件印发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