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固体废物转移至湖南省处置的意见
石家庄市环保局:
你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将报废通讯设备转移至浙江台州市路桥为民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函》(石环防函[2015]19号)收悉,经征求浙江省环保厅意见,我厅意见如下:
一、我厅同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产生的200吨(1554个)通信运营商退网淘汰的通信报废TD设备(TD-SCDMA宏基站室内单元BBU、无线单元RRU),于2015年10月30日前转移至浙江台州市路桥为民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二、请你局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办理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相关手续,并监督该公司按照其申报的固
体废物跨省转移的计划,以及浙江省环保厅复函意见进行转移,执行固体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务必确保运输安全。
一、请你局做好此次跨省转移的监督检查工作,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适时进行抽查。
附件:浙江省环保厅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
司石家庄分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宜的复函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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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固体废物转移至湖南省处置的意见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5-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