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政策
名称 关于做好2014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索引号 000218077/2015-00115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办字函〔2015〕65号
发布日期 2015-03-10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做好2014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03 17:00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做好2014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保局,定州市、辛集市环保局:

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152)要求,为做好我省2014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和管理责任,切实提高环境统计数据的质量,坚持逐级审核、联合把关的审核机制,实现全过程审核把关和质量控制。要严格依照环境统计数据审核方法,加强数据总体结构性分析,统合考虑工业、生活和电力、非电力之间结构关系的科学合理性。要从基层填报抓好环境统计与减排结果的衔接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减排核算结果,落实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数据,重点是加强全口径行业统计工作。要做好环境统计与总量减排和省污染源调查数据的衔接,落实年度新增建设项目的入统工作,对重点排放污染物要注意排放量与实际情况的统一,为今后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支持。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行业环境统计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560号)要求,环境统计年报数据要与减排重点领域六厂(场)一车全口径核算数据、社会经济发展宏观数据及业务管理部门相关数据相衔接。

二、报送内容

1.电子版数据库:所有基表和综表数据;

一、 工作总结(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包括:各市数据审核组织实施、审核方法、审核结果及对逐条问题的说明;对“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二、 数据分析报告:包括本年度数据与2013年环统数据的比对校验,本年度数据与减排、全口径、宏观数据的比对校验等。

三、报送方式

请于2015313日前,将数据、技术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到省环保厅总量处邮箱。

联系人:苏海燕  王佳  冯军会

联系电话:0311-89253335    87803607

电子邮箱:hbszlkzc@126.com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31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策

                            

关于做好2014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保局,定州市、辛集市环保局:

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152)要求,为做好我省2014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和管理责任,切实提高环境统计数据的质量,坚持逐级审核、联合把关的审核机制,实现全过程审核把关和质量控制。要严格依照环境统计数据审核方法,加强数据总体结构性分析,统合考虑工业、生活和电力、非电力之间结构关系的科学合理性。要从基层填报抓好环境统计与减排结果的衔接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减排核算结果,落实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数据,重点是加强全口径行业统计工作。要做好环境统计与总量减排和省污染源调查数据的衔接,落实年度新增建设项目的入统工作,对重点排放污染物要注意排放量与实际情况的统一,为今后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支持。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行业环境统计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560号)要求,环境统计年报数据要与减排重点领域六厂(场)一车全口径核算数据、社会经济发展宏观数据及业务管理部门相关数据相衔接。

二、报送内容

1.电子版数据库:所有基表和综表数据;

一、 工作总结(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包括:各市数据审核组织实施、审核方法、审核结果及对逐条问题的说明;对“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二、 数据分析报告:包括本年度数据与2013年环统数据的比对校验,本年度数据与减排、全口径、宏观数据的比对校验等。

三、报送方式

请于2015313日前,将数据、技术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到省环保厅总量处邮箱。

联系人:苏海燕  王佳  冯军会

联系电话:0311-89253335    87803607

电子邮箱:hbszlkzc@126.com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