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邢台恒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转移至天津市处置的意见
邢台市环保局:
你局《关于邢台恒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天津市大港经济开发区天津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初审意见》(邢环字[2014]501号)收悉,经征求天津市环保局意见,我厅意见如下:
一、我厅同意邢台恒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将1200吨锥玻璃(HW49 900-044-49),于2015年2月20日前转移至天津市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二、请你局为邢台恒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并监督该公司按照其申报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类别、批次、时限、路线、车辆和人员,以及天津市环保局复函意见进行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务必确保运输安全。
三、请你局做好此次跨省转移的监督检查工作,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适时进行抽查。
附件:天津市环保局关于邢台恒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危
险废物转移至我市进行处置的复函(津环保固转
[2015]7)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2月12日
抄送: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