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供热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复函 | ||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索引号 | 000218077/2015-00068 |
| 主题分类 | 政策 | 文号 | 冀环办字函〔2015〕185号 |
| 发布日期 | 2015-06-16 | 主题词 | |
| 效力状态 | |||
关于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供热锅炉
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复函
石家庄市环保局:
你局《关于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供热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请示》(石环保〔2015〕70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均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二、以燃煤为燃料的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DB13/2170-2015)。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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