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大广公路固安(京冀界)
至深州段试运行的复函
河北省高速公路京衡管理处:
所报《关于大广公路固安(京冀界)至深州段竣工环境保护试运行的申请》(冀高京衡〔2014〕109号)收悉。根据河北省子牙河白洋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该工程环保设施“三同时”情况进行的现场核查意见,工程已具备了试运行的条件,经征求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意见,我厅同意该项目于2015年3月11日投入试运行。
试运行期间要认真落实环评批复各项要求,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管理,确保正常稳定运行。请你单位在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向环境保护部申请竣工环保验收。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3月11日
抄报: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