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对玻璃行业环保设施进行现场督察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保局、省直管县(市)环保局:
我省是玻璃产能大省,玻璃行业的大气污染防治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都拿出专项资金用以支持玻璃企业污染治理,建成了一批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对改善我省大气环境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近期接到热心群众来信,反映玻璃企业新建的污染治理设施不能达标运行或恶意停运。各市对此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要对玻璃企业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在线监测、中控曲线、电子减排台账等进行一次全面的现场督导检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要严格按照新环保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污染物严重超标排放的要依法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同时,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属于应淘汰的落后玻璃产能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或移主管行政部门,坚决予以关停。各市现场督察情况请于6月15日前报省环保厅总量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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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关于对玻璃行业环保设施进行现场督察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