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报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总结的通知 | ||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索引号 | 000218077/ |
| 主题分类 | 政策 | 文号 | 冀环办字函[2014]386号 |
| 发布日期 | 2014-12-24 | 主题词 | |
| 效力状态 | |||
关于报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
交易试点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保局,定州、辛集市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和省领导批示要求,做好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总结工作,按时向国务院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请各设区市环保局和定州市、辛集市环保局对开展试点以来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包括试点工作思路和主要做法,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建议。请于2015年1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我厅。
联 系 人:省排污权交易中心 王 燕
联系电话:0311-85296025
电子邮箱:hbpfqjy@126.com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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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总结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4-12-24
关于报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
交易试点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保局,定州、辛集市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和省领导批示要求,做好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总结工作,按时向国务院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请各设区市环保局和定州市、辛集市环保局对开展试点以来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包括试点工作思路和主要做法,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建议。请于2015年1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我厅。
联 系 人:省排污权交易中心 王 燕
联系电话:0311-85296025
电子邮箱:hbpfqjy@126.com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