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水泥制造业排污费
征收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保局,定州、辛集市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对河北省2013年1-9月份水泥制造业排污费征收专项稽查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监察通知》(环监[2014]3号)要求,强化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确保排污费全面、足额征收,经研究,决定2014年2月17日-3月14日在全省范围内对水泥制造业排污费进行专项稽查。现将《2013年度全省水泥制造业排污费征收专项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及电话:翟文献 孙艳娣 0311—87908920
附件:1.关于对河北省2013年1-9月份水泥制造业排污费征收专项稽查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监察通知
2.2013年总量处全口径熟料产量和排污申报核定量对照表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