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
公开系统和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系统》
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保局,定州市、辛集市环保局: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8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各设区市环保局和定州市、辛集市环保局须自2014年1月1日起及时公布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并组织本辖区内国控污染源企业公布自行监测数据。
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保证信息及时发布,我厅拟定于2014年1月16日在石家庄市举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系统和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系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培训主办:省环保厅监测处;承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参训人员
1、各市负责环境监测管理的负责人一名;
2、各市负责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工作的技术人员两名。参训人员能够运用网上数据录入和相关软件操作,每人需携带可上网笔记本电脑一台。
三、培训地点:
石家庄市燕山大酒店
酒店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40号
四、时间安排:
参训人员2014年1月15日17时前报到,16日培训一天,17日上午组织返程。
五、联系方式:
厅监测处:韩媛芝 0311-87802852 13933171830
省监测站:张 玮 0311-89253335 13603118747
燕山大酒店:杨卫卫 13393019095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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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关于举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系统和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系统》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4-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