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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张北~雄安(北京西)1000kV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机构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19-00320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辐射〔2019〕56号
发布日期 2019-01-25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张北~雄安(北京西)1000kV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12-16 17:06 信息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张北~雄安(北京西)1000kV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张北500kV开关站升压为1000kV变电站(以下简称“张北变电站”)扩建工程。张北变电站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二泉井乡刘油坊村西南侧,距张北县城约30km,张家口市以北70km。本期工程新征地面积15.88hm2。本期建设2×3000MVA主变、2回1000kV出线、2×600Mvar高压电抗器、3×240Mvar低压并联电抗器、2组3×210Mvar低压并联电容器。

(二)雄安(北京西)1000kV变电站(以下简称“北京西变电站”)扩建工程。北京西变电站站址位于保定市西北约40.0km的定兴县固城镇境内,东距固城镇约7.0km,北距定兴县约20.0km。站址北临SL57省道。本期工程在原有围墙内预留位置进行扩建,不需新征用地。本期新建2回1000kV出线、2×840Mvar高压电抗器、1×240Mvar并联电抗器。

(三)新建张北~雄安(北京西)1000kV双回线路,线路长度2×318km,其中2×196km按同塔双回路架设,其余2×122km按两个单回路架设。线路经过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万全区、怀安县、阳原县、蔚县)、保定市(涞源县、易县、徐水区、定兴县)。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后,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厅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且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变电站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同时确保该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线路经过生态敏感区时,应优化线路路径、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并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域、档距加大等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建设过程中,线路导线对地距离不得低于本报告书预测的最低对地距离。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四)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剥离的地表土壤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我厅委托张家口市、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分别负责各自行政区内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五、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复后的报告书送张家口市、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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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公司《张北~雄安(北京西)1000kV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张北500kV开关站升压为1000kV变电站(以下简称“张北变电站”)扩建工程。张北变电站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二泉井乡刘油坊村西南侧,距张北县城约30km,张家口市以北70km。本期工程新征地面积15.88hm2。本期建设2×3000MVA主变、2回1000kV出线、2×600Mvar高压电抗器、3×240Mvar低压并联电抗器、2组3×210Mvar低压并联电容器。

(二)雄安(北京西)1000kV变电站(以下简称“北京西变电站”)扩建工程。北京西变电站站址位于保定市西北约40.0km的定兴县固城镇境内,东距固城镇约7.0km,北距定兴县约20.0km。站址北临SL57省道。本期工程在原有围墙内预留位置进行扩建,不需新征用地。本期新建2回1000kV出线、2×840Mvar高压电抗器、1×240Mvar并联电抗器。

(三)新建张北~雄安(北京西)1000kV双回线路,线路长度2×318km,其中2×196km按同塔双回路架设,其余2×122km按两个单回路架设。线路经过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万全区、怀安县、阳原县、蔚县)、保定市(涞源县、易县、徐水区、定兴县)。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后,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厅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且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变电站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同时确保该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线路经过生态敏感区时,应优化线路路径、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并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域、档距加大等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建设过程中,线路导线对地距离不得低于本报告书预测的最低对地距离。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四)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剥离的地表土壤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我厅委托张家口市、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分别负责各自行政区内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五、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复后的报告书送张家口市、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