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节能减排提升改造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节能减排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节能减排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位于邢台县旭阳经济开发区内,提升改造项目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实际总投资563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1300万元,所占比例55.6%,主要改造内容包括:(1)对厂区内废气、异味污染源建设捕集处理设施;(2)升级现有1#酚氰废水处理站;(3)厂区内6#~9#焦炉炉体上各新建17孔同型焦炉(合计4×17孔)(4)建设150t/h、140t/h、170t/h新型低水分熄焦系统各1套。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6年11月对提升改造项目(第一阶段)进行了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17年2月10日出具了《关于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节能减排提升改造项目有关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冀环评函[2017]120号)。
提升改造项目(第二阶段)实际投资193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89.5万元,占总投资的14.9%,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套170t/h干熄装置、1台91t/h余热回收锅炉、1套25MW抽凝式发电机组、2#酚氰废水处理站深度处理装置及配套的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
二、项目变动情况
1、深度处理工艺变动。由“超滤+纳滤”工艺变动为“高效澄清池+浸没式超滤+一级反渗透+浓水反渗透”深度处理工艺,处理工艺净化效率高于环评设计效率,出水去向未发生变化。净化后出水作为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使用,RO浓盐水输送至煤场洒水抑尘。根据《炼焦化学建设项目重大变更清单(试行)》,深度处理工艺变动未新增污染物或增加污染物排放量。
2、8#-9#焦炉干熄焦循环水系统剩余排水去向变动。由“排入白马河”变动为“排入2#酚氰废水处理站深度处理装置”,处理后剩余浓盐水输送至煤场洒水抑尘,净化后出水作为焦化间接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使用,不外排。净化后出水可替代一部分外购中水,节约中水量472m3/d,提高厂区水利用率。根据《炼焦化学建设项目重大变更清单(试行)》,深度处理工艺变动未新增污染物或增加污染物排放量。
经研究,以上变更内容属非重大变更,我厅同意该项目按照以上变更内容进行建设。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及运行效果
提升改造项目(第二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焦粉、超滤池污泥等,工程采取将焦粉作为产品外售,污泥掺入炼焦煤中再利用等措施,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
河北中旭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报告》表明: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按要求存放处置。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对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了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我厅同意该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通过验收。
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确保环境风险可控。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请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和邢台市生态环境局邢台县分局做好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9月3日
抄送:邢台市生态环境局、邢台市生态环境局邢台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