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魏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魏县德尚环保有限公司:
你公司《魏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魏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厅环评处和有关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河北省魏县经济开发区东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焚烧炉、余热锅炉、垃圾贮坑、灰、渣库、辅料储库、化水处理设施、循环水池、事故水池、消防水池、污水处理站、配套的生产设备及附属设施。2016年7月,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以冀环评〔2016〕389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目前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均已建成,调试期间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
二、项目变动情况
1、渣仓未建设:环评文件要求建设垃圾残渣池1座,有效容积700m3;渣仓1座,有效容积150m3。实际建设1座有效容积为700m3的垃圾残渣池进行垃圾残渣短期暂存,未建设渣仓,垃圾残渣外售魏县悦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利用,每天安排运输车辆进行运输,不在厂区另设暂存设施。
2、事故贮油池未建设:环评文件要求建设容积10m3地下式钢制油罐2座,容积15m3事故贮油池1座。实际建设地下式油罐存放池1座,容积80m3,池内安装容积20m3地下式钢制油罐2座,互为备用,空罐作为事故油收集罐。
3、厂内垃圾运输通道封闭:环评文件未要求垃圾厂内运输通道封闭,为防止垃圾厂内运输过程恶臭气体在厂区散逸,影响周边环境,将厂内垃圾运输通道进行了全封闭。
经研究,以上变更内容属非重大变更,我厅同意该项目按照以上变更内容进行建设。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及运行效果
项目建设 1座垃圾残渣池,用于垃圾残渣暂存,定期外售做建材;建设飞灰储仓1座,飞灰经固化检测,浸出液污染物浓度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浸出液污染物浓度标准限值后,送魏县垃圾填埋场填埋;除臭系统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均送垃圾贮坑进行焚烧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厨余垃圾由魏县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收集处理。河北晶淼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报告》表明: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按要求存放处置。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对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了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我厅同意该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通过验收。
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确保环境风险可控。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请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和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做好该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8月9日
抄送: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