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办理
环境污染
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的
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全力参与和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各部门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的合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座谈会,交流了工作情况,分析了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研究了解决措施,对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中的有关问题形成了统一认识,并印发了会议纪要。现将会议纪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宣传,并在工作中遵照执行。
一是及时沟通协调。尽快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沟通,共同研究落实措施,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达成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一致意见,方便开展工作。
二是加强培训宣传。采取专题培训、座谈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会议纪要,提高业务能力。通过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相关内容,将学法用法,遵法守法有机结合,引导督促企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遵规守法。
三是严格执行落实。实际工作中,统一执法尺度,严格按照会议纪要确定的认定标准,及时移交移送,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惩治力度。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4月9日
抄送:厅机关各处室、各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厅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