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政策
名称 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办理环境污染 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的 通知
发布机构 政策法规处 索引号 000218077/2019-00076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政法函〔2019〕349号
发布日期 2019-04-09 主题词
效力状态

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办理环境污染 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的 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5 14:04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办理
环境污染
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的
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全力参与和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各部门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的合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座谈会,交流了工作情况,分析了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研究了解决措施,对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中的有关问题形成了统一认识,并印发了会议纪要。现将会议纪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宣传,并在工作中遵照执行。
    一是及时沟通协调。尽快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沟通,共同研究落实措施,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达成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一致意见,方便开展工作。
    二是加强培训宣传。采取专题培训、座谈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会议纪要,提高业务能力。通过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相关内容,将学法用法,遵法守法有机结合,引导督促企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遵规守法。
    三是严格执行落实。实际工作中,统一执法尺度,严格按照会议纪要确定的认定标准,及时移交移送,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惩治力度。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4月9日
    
    
    抄送:厅机关各处室、各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厅属各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策

 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办理
环境污染
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的
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全力参与和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各部门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的合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座谈会,交流了工作情况,分析了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研究了解决措施,对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中的有关问题形成了统一认识,并印发了会议纪要。现将会议纪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宣传,并在工作中遵照执行。
    一是及时沟通协调。尽快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沟通,共同研究落实措施,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达成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一致意见,方便开展工作。
    二是加强培训宣传。采取专题培训、座谈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会议纪要,提高业务能力。通过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相关内容,将学法用法,遵法守法有机结合,引导督促企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遵规守法。
    三是严格执行落实。实际工作中,统一执法尺度,严格按照会议纪要确定的认定标准,及时移交移送,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惩治力度。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4月9日
    
    
    抄送:厅机关各处室、各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厅属各单位。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